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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盧強

DCCC137/2024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2/9/2026[2026] HKDC 1544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盧強是一名公共小巴司機。2023年6月20日,他駕駛綠色專線小巴行經大埔科城路時,撞倒一名正在橫過馬路的62歲男子,死者其後因創傷性頭部損傷死亡。小巴同時被發現有多項安全及保養缺陷,包括緊急出口警報裝置、門鎖、制動襯片及滅火器問題。被告人早期承認不小心駕駛及第二至第六項控罪,控方接受該項替代控罪的認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鄭廣偉

DCCC432/2025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3/7/2026[2026] HKDC 1206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鄭廣偉是一名兼職的士司機,於2024年10月29日凌晨駕駛的士時,因行車不穩被警方截查。警方在其的士內搜出共9.43克固體(內含7.28克可卡因)的危險藥物,以及一張手寫的「數紙」和近港幣3萬元現金。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租用該的士,並在案發時駕駛。他其後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Trafficking in a dangerous drug)。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張小明

DCCC575/2025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3/7/2026[2026] HKDC 1195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2024年8月19日,被告人張小明駕駛輕型貨車VW6423在安邦路行駛時,撞到正在橫過馬路的死者,導致死者於數日後死亡。案發地點為彎位路段,限速每小時50公里,被告人當時車速介乎24至28公里。被告人承認不小心駕駛 (careless driving) 及其他三項與車輛狀況有關的控罪。驗車報告顯示VW6423存在多項缺陷,包括未固定金屬板、安裝非法視像顯示器及儀表板上物件阻礙視線。被告人有兩次非交通相關的刑事定罪紀錄,但沒有交通定罪紀錄。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連智洋

DCCC159/2025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10/9/2025[2025] HKDC 1558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連智洋承認三項控罪。2024年5月19日,他駕駛私家車EG904在葵涌一條供行人及車輛使用的後巷倒車,約行駛43米後以每小時約12至13公里撞倒並輾過馮柏倫先生。死者其後因多重創傷及損傷死亡。涉案車輛另裝有非法視象顯示器,車窗亦貼有降低透光度的深色薄膜。被告承認沒有適當觀察路面,並在撞倒死者時未有立即停車。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鄧偉森

DCCC827/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淑文28/8/2025[2025] HKDC 1487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鄧偉森是一名貨車司機。2023年7月5日,他駕駛輕型貨車在香港仔舊大街與香港仔大道交界停車,準備左轉。死者郭金彩女士當時由左至右橫過路口;被告開車時撞倒並輾過她,導致死亡。天氣良好、視野清晰,現場沒有車輛或物件阻擋視線。交通意外重組顯示,被告在至少六秒內理應看見死者。貨車亦沒有依法裝置合規格的隔貨網。被告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承認使用欠妥車輛罪,經審訊後前罪罪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鄧偉森

DCCC827/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淑文1/8/2025[2025] HKDC 1324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

被告鄧偉森於2023年7月5日上午駕駛輕型貨車,在香港仔舊大街與香港仔大道交界停車,準備左轉。死者郭金彩女士當時以拐杖緩慢橫過路口,已在貨車前方及左側等候一段時間。被告主要注視右方車流,沒有留意左方行人及前方情況,開車時撞倒並把死者捲入車底,導致她因多重外傷死亡。被告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但承認不小心駕駛;他承認使用欠妥車輛的另一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振南

DCCC660/2024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28/7/2025[2025] HKDC 1277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陳振南於2023年10月24日駕駛公共小型巴士,在葵涌和宜合道與大隴街交界撞倒85歲的李惠珍女士,死者其後傷重不治。被告人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經審訊後被定罪;他承認車輛配件並非處於良好及可使用狀態。驗車發現小巴右後乘客位上方加裝一面對乘客構成危險的額外鏡子。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文湘

DCCC694/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8/7/2025[2025] HKDC 1164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於2023年10月31日早上駕駛私家車接送女兒乘搭校巴。她在行駛期間以左手撥動放在大腿上的手提電話接聽來電,車輛因而駛上行人路,撞擊石壆後翻車。飛脫的石壆擊中兩名行人,其中一人腳部多處骨折,另一人右腿幾乎截斷並須接受膝蓋以下截肢。被告人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使用裝有非法視象顯示器的汽車。她否認首項控罪但承認不小心駕駛,並承認第二項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源崇

DCCC555/2023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26/6/2025[2025] HKDC 1095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

被告人賴源崇被控於2022年11月23日晚上,在九龍黃大仙東頭村道與大成街交界附近,駕駛登記號碼UD9396的電單車時危險駕駛,引致其妻子阮秀玲死亡,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6(1)條。當時下雨、路面濕滑,管制東頭村道的交通燈為紅燈。被告人以接近限速的速度駛過紅燈,電單車其後翻側,與一輛正轉入路口的輕型貨車碰撞,乘客被捲入車底並送院死亡。被告人不認罪,但承認不小心駕駛;控方不接受該承認。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羅榮偉

DCCC51/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14/3/2025[2025] HKDC 470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

被告人駕駛中型貨車 TW6408,由大隴街右轉進入和宜合道西行線時,車輛右側後視鏡撞倒正在違規過馬路的陳女士。陳女士受傷後接受手術,並於2023年3月2日死亡。被告人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但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其餘四項車輛設備、登記及安全帶相關控罪。案發時車速約每小時十多公里,交通燈為綠燈;貨車結構柱架及後視鏡部分阻擋視線。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錦全

DCCC481/2024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3/1/2025[2025] HKDC 25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陳錦全於2023年9月28日下午駕駛的士,在葵涌大白田街一個受交通燈管制的T字路口尾隨一輛電單車。電單車減速停下時,被告未有相應減速,從後撞倒電單車司機及其貨物。被告其後沒有立即停車,反而駛離現場,約二十二分鐘後才返回。傷者右踝及左跟骨嚴重骨折,須接受手術,日後須依靠輪椅或拐杖,並不能繼續外賣員工作。被告承認三項控罪,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外後沒有停車,以及使用配件未保持良好工作的汽車。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孫志德

DCCC404/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15/8/2024[2024] HKDC 1341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孫志德於2021年6月7日在北角書局街與渣華道交界駕駛私家車右轉。當時73歲的李小娥在行人過路處違反紅色行人燈號過馬路,車輛在被告人未有察覺行人情況下與她碰撞,導致她頭部受傷,三日後死亡。被告人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承認另一項使用不符合安全玻璃規例的汽車罪,涉及車窗張貼有色薄膜。

HKSAR v. TAI HIP LAI

DCCC795/2023H.H. Judge G. Lam31/7/2024[2024] HKDC 1275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使用妨礙駕駛人視線的車輛兩項罪行。2023年1月19日晚上,他駕駛私家車在沙田大圍田心街行駛。當車輛交通燈由綠轉黃時,他沒有減速或煞車,反而加速;車速由約每小時66至73公里增加至約84公里,撞倒在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的65歲郭女士。她其後傷重不治。車內儀表板上放置的12個Iron Man公仔亦妨礙前方視線。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孫志德

DCCC404/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24/7/2024[2024] HKDC 1207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Homicide

被告人孫志德於2021年6月7日駕駛私家車,在北角書局街與渣華道交界右轉時,撞倒正在行人過路處以拐杖緩慢過馬路的73歲李小娥。死者其後因嚴重頭部受傷於2021年6月10日離世。死者當時違反紅色行人過路燈號,而被告人並無超速或違反車輛交通燈號。被告人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承認使用不符合安全玻璃規例的汽車罪。本判決只處理第一項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文禮賢

DCCC785/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20/6/2024[2024] HKDC 1013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文禮賢於2022年10月23日上午,在新娘潭路駕駛私家車,以約每小時109公里高速切線超越前車,期間沒有查看倒後鏡及左側鏡,也沒有亮起指示燈。其後方的電單車失控滑行,駕駛者何家平死亡,但控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的駕駛直接導致死亡。被告人另在沙頭角公路以約每小時105公里行駛,而該路段限速每小時50公里;其車輛前方兩邊車窗貼有降低透光率的有色薄膜。被告人承認三項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家榮

DCCC298/2023區域法院法官嚴舜儀25/4/2024[2024] HKDC 889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於2022年5月28日凌晨酒後駕駛車輛,在元州街一帶超速行駛、違反交通燈號及交通標誌,最後急轉左駛上行人路,撞傷一名行人,導致傷者右脛骨開放性骨折,接受多次手術及長期康復治療,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被告人血液酒精濃度不少於每100毫升182毫克。車輛亦貼有減低透光能力的有色薄膜。碰撞後,被告人以金錢游說傷者不要報警或透露事件。被告人承認首三項控罪,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家榮

DCCC298/2023區域法院法官嚴舜儀19/4/2024[2024] HKDC 614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Traffic Offences

被告人於2022年5月28日凌晨約4時,在酒後駕駛車輛沿元州街行駛,失控衝上行人路,撞毀護欄及交通標誌牌柱,撞倒行人陳啟發,並撞向麵包店外牆。傷者右脛骨幹開放性骨折,傷勢嚴重。被告人下車後沒有即時報警,反而多次詢問傷者能否不報警,並表示如不報警,願意支付任何賠償。傷者最終自行報警。被告人早前已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酒後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三項控罪,惟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朝盛

DCCC252/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22/3/2024[2024] HKDC 531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衛豪

DCCC711/2022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19/3/2024[2024] HKDC 455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駕駛輕型貨車沿中環荷李活道東行,接近斑馬線時沒有減速或採取閃避措施,撞倒正在橫過馬路的鍾皓然。死者受重傷,於四日後因頭部創傷死亡。行車記錄儀顯示,被告人以約每小時28公里至31公里行駛,前方視野清晰,若及早察覺危險並煞車,車輛有機會在撞擊前停下。車輛另裝有非法視像顯示器,且貨艙與座位之間沒有固定保護隔板。被告人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兩項車輛構造違規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袁志傑及另一人

DCCC1149/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勞潔儀14/3/2024[2024] HKDC 769
Criminal LawTraffic OffencesSentencing

2022年5月15日凌晨,第一被告駕駛私家車在元朗因不滿另一車輛駛過而追逐、衝紅燈、倒車阻路及逆線行駛,歷時約12分鐘。其後第二被告駕駛另一車輛阻擋及追截第一被告,並在登上第三輛車後三次撞擊第一被告車輛,導致車輛撞上行人路及交通設施。第一被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第二被告承認兩項危險駕駛,以及使用裝有非法視象顯示器的汽車和駕駛沒有展示標準登記號碼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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