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袁志平及另二人
第一被告人袁志平(D1)曾任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ADH)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第二被告人李立娟(D2)持有桉泰國際信貸有限公司(OTI)股份,並於2018年2月13日與D1結婚;第三被告人鄭伊芳(D3)其後名義上持有OTI部分股份。ADH先後向OTI提供四筆貸款,其中貸款三及貸款四涉及大額款項。控方指D1隱瞞婚姻及相關股權,並指D2、D3安排代持股份,以規避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規則》的關連交易披露要求。D1另被控在2018年年報中發表虛假陳述。三名被告均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