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學倫
DCCC768/2023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22/5/2025[2025] HKDC 860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Evidence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被指於2022年7月11日在將軍澳康城路一平台公園盜取控方第一證人的iPhone及信用卡(控罪一)。隨後於7月13日使用該信用卡在超級市場購買膠袋(控罪二)及在豐澤購買一部Samsung電話(控罪三)。被告承認當晚曾在該公園與一名女子對話,但否認偷竊及否認是閉路電視中進行交易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