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赵肖峰
被告為一名中國籍男子,因在內地欠債,受一名稱為「金姐」的人士指使來港。被告於2024年9月3日至4日期間,先後在四間銀行開立帳戶,並在開戶文件中虛報職業及薪金資料,意圖讓「金姐」以其名義申請信用卡以獲取報酬。被告在開戶後將帳戶資料及密碼交予他人,隨後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並表示其行為是為了獲取信貸以緩解財務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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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一名中國籍男子,因在內地欠債,受一名稱為「金姐」的人士指使來港。被告於2024年9月3日至4日期間,先後在四間銀行開立帳戶,並在開戶文件中虛報職業及薪金資料,意圖讓「金姐」以其名義申請信用卡以獲取報酬。被告在開戶後將帳戶資料及密碼交予他人,隨後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並表示其行為是為了獲取信貸以緩解財務困境。
第一被告人趙俊名為盛豐國際管理有限公司(SP243 Company Limited)董事。他於2014年處理一筆約820萬元的可疑款項,並在三天內提取現金。隨後,他向兩名受害人訛稱公司為富譽控股成員,並推銷蒙古採金項目,誘使二人投資共50萬元。被告人其後開出空頭支票以逃避還款責任。被告人於2021年棄保潛逃,直至2024年被捕。
第一被告人趙俊名為盛豐國際管理有限公司(SP243 Company Limited)董事。他於2014年處理一筆約820萬元的可疑款項,並在三天內提取現金。隨後,他向兩名受害人訛稱公司為富譽控股成員,並推銷蒙古採金項目,誘使二人投資共50萬元。被告人其後開出空頭支票以逃避還款責任。被告人於2021年棄保潛逃,直至2024年被捕。
被告劉芳與兩名同謀(侯珍練及唐偉鳳)串謀,訛稱投保人侯珍練已死亡,意圖詐騙保險公司發放約五百萬港元的身故賠償。被告在內地取得虛假的死亡證明及相關文件,並在香港提交賠償申請。被告於2019年抵港時被捕,並承認串謀詐騙罪。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人(D1 王長賢、D2 陸永基、D3 方慧欣)充當中介人,安排香港單身居民與內地人士進行「假結婚」。他們透過網上平台招募財困的香港居民,收取酬勞後安排其與內地人士締婚,目的是協助內地人士非法取得探親簽注以進入香港定居或工作。控方傳召了9名參與假結婚的市民證人(PW1-PW9)作供。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人(D1 王長賢、D2 陸永基、D3 方慧欣)充當中介人,安排香港單身居民與內地人士進行「假結婚」。他們透過網上平台招募財困的香港居民,收取酬勞後安排其與內地人士締婚,目的是協助內地人士非法取得探親簽注以進入香港定居或工作。控方傳召了9名參與假結婚的市民證人(PW1-PW9)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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