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曾兴发
DCCC388/2025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20/5/2026[2026] HKDC 916
Criminal LawSentencingImmigration
被告人曾兴发於2024年10月15日駕駛一艘快艇,在未持有船隻操作牌照的情況下,協助4名未獲授權進境者(unauthorized entrants)從深圳前往香港。警方在橫洲附近截獲該快艇,發現艇上缺乏滅火裝置、足夠救生衣及航行燈。被告人承認受人指使,以每人1,000元人民幣的報酬運送該4人,並承認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及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兩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