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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煒權及另一人

DCCC966/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溫紹明22/12/2025[2025] HKDC 2181
Criminal LawSentencingSexual OffencesAssault and Wounding

本案原有五名被告人,涉及一宗青少年朋黨非法禁錮事件。2024年1月,19歲受害人X經社交應用程式認識一名男子,後被帶往觀塘一個單位。D4恐嚇及限制X離開,並多次毆打她;D5在場及兩度掌摑X,並參與其後勒索。D2則在D4指示下,因X害怕而要求她為其口交約五分鐘。D2及D5其後認罪,法庭根據承認控罪及案情撮要作出判刑。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杜文龍

DCCC304/202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22/12/2025[2025] HKDC 2177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Sentencing

被告人杜文龍與PW1丘女士曾為多年情侶,並持有熹瑞國際有限公司辦公室及貨倉707室的鎖匙,但沒有在該公司任職或持有股份。二人於2023年2月底分手後,被告人在同年3月4日至20日期間七次進入707室,偷走合共38個手袋,再出售予二手店,取得七十多萬元。失物中21個被尋回,35個估值逾140萬元,另有3個未能確定價值。被告人在審訊中否認控罪,但法院裁定七項入屋犯法罪均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獲證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嘉維

DCCC980/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18/12/2025[2025] HKDC 2150
Criminal LawSexual Offences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陳嘉維面對兩項控罪:窺淫,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2022年11月20日,警方在其柴灣住所搜查並檢取一部電腦,在硬碟內發現12段兒童色情影片。被告承認窺淫罪,但否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主張,電腦多年來由其本人、家人、女朋友及朋友共同使用,涉案檔案是朋友過往下載並在多次轉移硬碟時保留下來;他從未看過、下載或懷疑該等影片的存在。

HKSAR v. TSE PUI YI, FLORA

DCCC1360/2024H.H. Judge G. Lam15/12/2025[2025] HKDC 2128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Sentencing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

被告Tse Pui-yi, Flora於2020年9月開立中國銀行戶口,並為唯一簽署人。她其後將戶口借給他人使用。2020年10月至11月期間,戶口接收10筆匯款,總額為653,880.70美元,包括一名遭假冒執法人員電話騙局欺騙的美國男子所匯出的三筆款項。每筆款項在收款後約7.5小時內被處置,交易呈現典型的「鏡像模式」。被告承認她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款項全部或部分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仍處理該筆財產。

HKSAR v. ZSA SING TAK

HCCC413/2024Woodcock J15/12/2025[2025] HKCFI 6495
Criminal LawSentencingMoney LaunderingCorruptionRegulatory and Compliance

被告Zsa Sing-tak為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負責公共工程合約的招標、審批及監督;其妻Ng Wai-Shan亦為公務員。2012年至2019年間,夫婦支出超出可識別收入約1,190萬港元,被告另在兩個銀行戶口收取合共626.15萬港元現金存款,承認屬可公訴罪行得益。被告又與承包商相關人士Chan Tsz-wing關係密切,未申報利益衝突,並收受4萬港元利益。被告承認全部六項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阮銳江

DCCC249/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15/12/2025[2025] HKDC 1994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人阮銳江依一名素未謀面的男子「阿星」指示,收取約人民幣二至三萬元報酬,成為鴻諾貿易有限公司唯一董事,並於2021年9月以公司名義開設渣打銀行帳戶。該帳戶其後接收及提取合共逾250萬美元,被告人是唯一授權簽署人,並曾指示終止帳戶及把餘額轉至其個人中信帳戶。被告人否認控罪,辯稱只交出登入資料,不知帳戶用途及交易,並以精神分裂症影響其理解及判斷能力作辯護。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尚嚎 (又名吳國豪)

DCCC606/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彭亮廷12/12/2025[2025] HKDC 2119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人承認兩項控罪:入屋犯法罪 (Burglary),以及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罪。2022年7月12日,他尾隨他人進入長沙灣一個住宅單位,乘升降機到九樓;其後單位大門有被撬痕跡,美元、英鎊、港幣現金及金手鐲失竊,總值約85,600元。警方在單位內發現載有被告人DNA的水樽,閉路電視亦拍攝到其出入。被告人原定於2024年11月4日受審卻缺席,約一個多月後被捕。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杜文龍

DCCC304/202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4/12/2025[2025] HKDC 2070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被告人杜文龍曾與PW1交往,並持有PW1公司熹瑞國際有限公司辦公室及貨倉的鎖匙,但不是公司僱員、股東或合夥人。兩人於2023年2月底分手後,被告人在3月4日至20日期間多次進入公司,取走手袋並即日出售予二手店。閉路電視、店舖單據、銀行入賬紀錄及PW1秘密錄下的對話,顯示被告人至少取走38個手袋。被告人承認取貨,但辯稱PW1事先同意,或他相信PW1會容許其取貨變賣。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N.T.H.

DCCC1249/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1/12/2025[2025] HKDC 2081
Criminal LawSexual Offences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人與X為堂兄妹。2015年,X年僅9歲,被告人約13歲。控方指稱,被告人在祖父家中的廁所內,隔衣觸摸X的胸部及下體,並要求她觸摸其陽具;其後又在祖父公司的辦公室內,要求X口交,並以陽具摩擦她的下體及觸摸其胸部。X當時不明白行為不當,直至多年後接受性教育及法律教育,並在2023年向學校輔導老師透露事件。被告人否認全部控罪,辯稱沒有機會與X單獨相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達夫TERRY

DCCC316/2024區域法院法官林嘉欣28/11/2025[2025] HKDC 2039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

被告人陳達夫經營手機店。2022年10月29日,他把一部綁定其名下虛擬銀行戶口的二手手機出售予名為Benny的男子。其後,該戶口在一個月內接收51筆存款,合共約405萬元,並作出95次提款,金額幾乎相同。電話騙案受害人PW1遭冒充官員者誘騙,將26,000元轉入該戶口。被告人數日後擔心戶口被非法使用,曾兩度致電銀行要求凍結或取消戶口,但未有親身辦理預約手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汝東

DCCC1285/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27/11/2025[2025] HKDC 2024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吳汝東就販運危險藥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有罪。案發時他年僅15歲,是中四學生;他在知情下替張詠傑接收及轉交一個包裹,內有2,887克固體,含2,679克四氫大麻酚,估計零售價約港幣2,734,788元。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案發後繼續升學並完成中六,亦與損友斷絕來往。教導所報告評估他適合接受培訓。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姚懿哲(又名姚瑋君)

DCCC457/2023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26/11/2025[2025] HKDC 1902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Banking and Finance

被告人以「姚瑋君」名義成立 Asia Commerce Group Ltd(ACG),並為唯一董事、股東及公司銀行戶口的授權使用人。2020年,被告人透過中間人出售 ACG,實際上向買方提供公司銀行戶口、網上理財資料及保安編碼器。2021年1月20日及21日,兩間海外公司因電訊詐騙,分別將202,472.30美元及407,216.60美元匯入 ACG 外幣戶口;部分款項其後被轉走。被告人辯稱自己只是出售公司,並不知道買方會以戶口處理犯罪得益。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熊思昊

DCCC824/2022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25/11/2025[2025] HKDC 1937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Robbery and TheftFraud and Financial Crime

第一被告熊思昊與X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認識。控方指,2020年10月4日,X在涉案單位內飲下摻有不明液體的可樂後,被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等人以武器威嚇、禁錮及索取金錢。X據稱被要求向親友籌款,並被取去銀行卡、證件、信用卡及電話,另有款項遭提款或轉賬。X翌日凌晨獲釋並報警。第二被告已承認控罪,本案只審理第一被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郑佩佩

DCCC997/2024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20/11/2025[2025] HKDC 2147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鄭佩佩面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洗錢罪。她於2014年開立中國銀行戶口,並在2019年7月11日至8月8日期間出現16項存款,總額超過港幣189萬元,另有14項提款,總額約176萬元。辯方承認被告曾將銀行卡交予親密男友丘中明使用,惟稱她相信丘從事合法外匯兌換,並不知道或沒有理由相信戶口涉及犯罪得益。被告於2019年8月12日在銀行提款時被捕。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鎮烽

HCCC62/2024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李頌然19/11/2025[2025] HKCFI 6312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王鎮烽承認四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2022年4月1日,警方在鯉欣閣C座2901室及其平台搜出大量含可卡因的毒品、電子磅、包裝袋及其他證物,總含可卡因重量為940.01克。被告被發現阻止警方進入雜物房,並協助同案人士將載有毒品的膠箱推出窗外。證物及電話紀錄顯示其涉及包裝、供應及分發毒品;他亦有六項毒品相關刑事定罪紀錄。

有關王煒然

HCCC61/2024李頌然暫委法官審理19/11/2025[2025] HKCFI 6311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王煒然面對三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2022年4月1日,警方搜查觀塘一個單位時,發現被告手持載有毒品的藍色膠箱,並在警員表明身份及要求停止後,仍將膠箱推出窗外。警方其後在平台尋回膠箱及毒品,當中含有723.46克可卡因。陪審團裁定第一項販毒罪成立,第二及第三項販毒罪不成立;被告早前承認第四項罪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常铠林

DCCC933/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永豪17/11/2025[2025] HKDC 1947
Criminal LawMoney LaunderingEvidence

被告人常铠林被控一項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提出的處理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財產罪。案件源於電郵騙案,受害公司財務經理誤將162,702美元匯往大登科技有限公司在華僑永亨銀行的美元戶口。該戶口累計收取321,691.04美元,款項其後迅速轉移。控方依賴開戶文件、銀行紀錄及入境資料,主張被告是唯一董事、授權簽署人及實益擁有人,並親自開戶及處理款項。被告否認知悉該公司及戶口,表示個人資料可能遭他人利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汝東

DCCC1285/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12/11/2025[2025] HKDC 1932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Criminal Procedure

第一被告吳汝東面對兩項控罪: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以及販運危險藥物。2021年9月,一箱以蠟燭名義由美國寄抵香港的貨物,收件人及地址均與第一被告有關。海關在八個蠟燭罐內發現含有四氫大麻酚的物質,合共含2,679克四氫大麻酚。第一被告依照張詠傑的指示,在寓所接收該郵件,隨即被捕。其後,海關在其手機內發現與張詠傑及速遞公司人員的大量通訊紀錄。第一被告否認知悉郵件內藏毒品,稱只是代人收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兆泉

DCCC907/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勞潔儀12/11/2025[2025] HKDC 1950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Evidence

第二被告黃兆泉(D2)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在2018年1月至9月期間,聯同第一被告從海悅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收取的管理費中偷取港幣2,130,000元。D2受僱於威格斯物業管理及警衛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工程及協助收取、存入管理費。第一被告負責日結及點算款項,後同意由D2代往銀行入數。其後D2沒有交回部分入數紙,並承認取用款項作周轉。大量WhatsApp訊息、銀行紀錄及證人證供顯示,2018年1月至9月的實際短款超過二百萬元。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紫晴及另三人

DCCC941/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12/11/2025[2025] HKDC 1829
Criminal LawSentencingMoney LaunderingOrganized Crime

第二被告謝紫晴及第八被告盧昭瑜被裁定串謀勒索罪成,涉及以受害人的性行為作引子,聯同他人勒索港幣80,000元,受害人實際損失港幣70,700元,並曾在酒店遭毆打。第四被告殷志超被裁定勒索港幣10,000元及無合理因由沒有按指定歸押罪成。第七被告安聲栢則因在未滿16歲時借出銀行戶口,涉處理港幣62,500元的犯罪得益而被裁定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成。判刑時,各被告均提出年齡、背景、悔意、還押時間及更生情況等求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