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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楊尚樺

DCCC1038/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5/9/2024[2024] HKDC 1483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人楊尚樺經審訊後,就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裁定罪名成立。2019年12月5日,他在連登討論區一篇討論如何逃避警方圍捕的公開帖文下留言,提出「搶裝」、「打狗」、「殺狗」及「齋圍」,並稱沒有共識便不能行動。法庭認為留言是在鼓勵讀者於成功突破警方包圍後,進一步集體襲擊或殺害警務人員。帖文公開可供公眾瀏覽,並引來樓主回應涉及突破圍捕後襲擊警員的內容。

HKSAR v. LAM CHIU LAU

HCCC15/2024Barnes J4/9/2024[2024] HKCFI 2627
Criminal LawSentencingHomicideAssault and Wounding

被告Lam Chiu-lau在深水埗一所安老院居住,當時81歲。2023年1月10日,他先焚燒自己的A16床位,再將燃燒中的報紙拋向無人使用的A20床位,最後將燃燒中的報紙拋向患中風、臥床不起的Au Lin所在的A18床位,導致Au大腿二級燒傷。Chan Wing-kau呼喊求救時,被告兩度揮拳打其面部。火勢由自動灑水系統撲滅,院舍人員及九名長者須疏散。被告承認兩項縱火、企圖謀殺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並有多次包括謀殺及蓄意傷人罪的前科。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范俊朗及另四人

DCCC551/2022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30/8/2024[2024] HKDC 1451
Criminal LawAssault and WoundingOrganized Crime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六名被告及兩項控罪。2020年3月12日清晨,警方臥底警員PW2在上水清河邨公園與朋友交談時,遭約八至十名男子喝令下樓,繼而被拳打腳踢,並遭鐵馬及膠製雪糕筒襲擊,造成鼻骨骨折、面部及身體多處傷勢。控方指范俊朗(D1)聲稱自己是三合會成員,並與其他被告共同施襲。D1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但否認聲稱是三合會成員罪;D3至D6否認傷人罪。D2沒有出席應訊,法庭另行發出拘捕令。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雪鋒

DCCC885/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29/8/2024[2024] HKDC 1448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

被告人吳雪鋒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2023年4月9日,被告人因向妹妹吳雪蓮討錢而在住所內爭吵,先將水瓶擲向她,後在廚房拿起一把菜刀斬向她的前額。妹妹及時捉住被告人的手並奪刀,事後送院治理,前額有4厘米裂傷並接受縫合。被告人有25項定罪紀錄,案發前亦出現疑似精神異常;精神科報告指其濫藥後出現幻聽及精神病性障礙。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作羨

DCCC1016/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21/8/2024
Criminal LawAssault and WoundingSentencing

被告陳作羨與受害人何先生同住一個公共屋邨,案發前互不相識。2023年4月22日,兩人在涼亭因撲克牌玩法及言語挑釁爭執。被告先行離開,數分鐘後返回家中取出一把刀刃長15.5厘米的刀,再回到涼亭刺向何先生胸部。何先生以左手抵擋,造成左前臂及左肘裂傷,住院十天。被告其後承認取刀及刺傷受害人,並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楊尚樺

DCCC1038/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17/8/2024[2024] HKDC 1338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被告人楊尚樺是連登帳戶「廢 J0HN ミ世」的擁有人。2019年12月5日,他在一篇討論如何協助示威者逃離警方包圍的公開帖文下,發布留言「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 搶裝 2) 打狗 3) 殺狗 4) 齋圍 冇共識冇得搞」。控方指「打狗」及「殺狗」分別指襲擊及殺害警務人員,構成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被告否認控罪,稱留言旨在引發反思,沒有煽動意圖。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鄒偉良

DCCC867/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16/8/2024[2024] HKDC 1355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Robbery and Theft

被告鄒偉良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盜竊罪。2023年2月10日,他因懷疑妻子與事主胡合健有不當關係,攜帶約6厘米長的小刀,利用從妻子手袋取得的鎖匙進入胡先生住所。胡先生以手機拍攝被告,被告搶去手機並以小刀襲擊其頸部,造成約10厘米穿透性傷口及明顯疤痕。被告其後棄置手機及相關物品,並在被捕後承認涉案行為。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LTK 及另一人

DCCC962/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8/8/2024[2024] HKDC 1318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

本判刑只涉及第二被告人 LTK(D2)及第三被告人蘇樂霖(D3)。2023年5月5日,17歲事主在旺角一間商場與他人會面,D2因不滿事主注視自己而先行毆打事主,並把他拉往洗手間方向。其後D3及另一名男子加入,三人於商場內以拳腳連續襲擊事主,主要攻擊其頭部,令事主昏倒及失去知覺。事主遭受多處面部及眼眶骨折,入住深切治療部,留院11日。D2及D3均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智軒及另二人

DCCC168/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6/8/2024[2024] HKDC 1321
Criminal LawAssault and WoundingSentencing

三名被告共同面對在公眾地方打鬥及有意圖而傷人兩項控罪。2022年7月31日,兩批男子在旺角朗豪坊外衝突。第三被告先遭對方襲擊,其後第一至第三被告攔截14歲的X,將他拉倒並以拳、腳及雨傘集中攻擊其頭部,約四秒內施襲三十多次。X受有額頭及臉部裂傷、頭皮血腫及擦傷,翌日出院。第一被告承認兩罪;第二被告經審訊後僅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罪成;第三被告承認該罪,另一控罪則存檔。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C.Y.S.及另一人

DCCC129/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6/8/2024[2024] HKDC 1544
Criminal LawSentencing

第一被告C.Y.S.與第二被告W.Y.C.為夫妻,育有兩名兒子X及Y,案發時分別六歲及兩歲。兩人因沉重債務及追數壓力,在2021年11月5日凌晨至早上,於兩名熟睡兒子同在的睡房內三次燒炭,企圖與子女一同死亡。兩名兒童沒有明顯身體傷害,但因父母被拘禁及分離而承受顯著情緒困擾。兩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侵害人生罪條例》第27(1)條。

HKSAR v. LI RONG

DCCC710/2023Deputy District Judge K Lo5/8/2024[2024] HKDC 1299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LI RONG於2022年12月13日在油麻地一間酒店房間內,拒絕應持搜查令而到場的警員開門,房內更有人以刀作出威脅。警員破門後,在被告身上及房間內發現多部電話、現金、冰毒、可卡因、大麻及其他毒品,以及電子磅和空膠袋。被告承認房間由她租用,毒品屬於她,並曾向朋友提供冰毒。她其後承認三項控罪,包括故意阻撓警務人員、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危險藥物,另外三項控罪留在法庭檔案內。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潔瑩

DCCC148/2023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2/8/2024[2024] HKDC 1262
Criminal LawSexual OffencesAssault and Wound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黃潔瑩是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的幼兒工作員,案發時負有照顧及看管三歲以下兒童的責任。她被控13項罪行,包括11項《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1)條所指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以及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涉及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童樂居內遭被告推撞、拍打、拉扯或按壓。被告承認控罪2、4、7、8及9,否認其餘八項。控方主要依賴閉路電視片段、證人證供及承認事實;被告則聲稱有關接觸是為了保護、管教或阻止兒童接近危險物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梁凱華

DCCC171/2024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2/8/2024[2024] HKDC 1283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

被告梁凱華承認一項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的有意圖而傷人罪。2023年10月4日,被告在政府總部手持刀刃長11厘米的生果刀,先接近另一名保安員,後轉而襲擊劉先生。劉先生以左臂抵擋,並在其他保安員及途人協助下制服被告。閉路電視記錄了襲擊,劉先生左前臂有一道5厘米表面裂傷,另有輕微抓痕、擦傷及瘀傷。被告18歲、沒有刑事紀錄,患有自閉症及嚴重語言障礙。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周俊希

DCCC168/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31/7/2024[2024] HKDC 1302
Criminal LawAssault and Wounding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第二被告周俊希與另外兩名男子在朗豪坊停車場出入口附近涉及衝突。控方指三名男子先與他人打鬥,後追逐並將X拉倒在地,以拳腳及雨傘襲擊X,導致X頭部、面部及手肘受傷。控方依賴行車紀錄儀、閉路電視片段及第二被告在警誡下的口頭招認、補錄口供和會面記錄。第二被告否認兩項控罪,並否認曾作出有關招認,聲稱口供受到威逼或誘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建文

DCCC556/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22/7/2024[2024] HKDC 1196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人林建文現年68歲,蕭女士是其生母。2023年1月2日凌晨,二人在落馬洲洲頭村一所小屋內因蕭女士的言語而發生衝突,被告人一時憤怒,取自製竹拐杖擊打母親頭部兩三下。蕭女士頭部及雙手受傷,並有手指及尺骨骨折,留院至2023年3月24日。被告人其後報案並帶警方到場。他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其後被告人獲准保釋,但因忘記提訊日期而沒有在2023年8月17日出庭,至同年9月10日被捕。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張潤鋒及另四人

DCCC329/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20/7/2024[2024] HKDC 1186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Assault and Wounding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3日太古城中心外的暴力事件。六名被告共同面對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第一被告另涉抗拒警務人員罪,第二被告另涉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中陳真先後襲擊途人及趙家賢,其後被多名示威者包圍、拳打腳踢及以伸縮棍、雨傘、垃圾桶等物品襲擊,導致頭部裂傷、肋骨骨折並留院七日。第二及第三被告提訊時認罪,第一被告審前認罪,第五被告審訊期間認罪但申請推翻答辯被拒;第四被告獲判兩罪不成立,第六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朱春魁(又名朱振魁、林春葵及林春癸)

DCCC904/2023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16/7/2024[2024] HKDC 1154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

被告人朱春魁承認一項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的有意圖而傷人罪。2022年9月22日,他在北角糖水道近春秧街天橋底介入梁池輝與妻子的爭執,先以木拐杖戳擊梁的左胸,繼而拳打其頭部、臉部及胸部,再以拐杖襲擊,並在梁倒地後推跌及踢打他,直至梁失去知覺。梁遭受眼眶壁及頸椎骨折等傷勢,入住深切治療部並留院20天。被告人現年65歲,有11次定罪紀錄,其中6項涉及暴力。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高縫及另一人

DCCC329/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10/7/2024[2024] HKDC 1105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Assault and WoundingOrganized Crime

六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二期北座西門外參與暴動,以及有意圖而傷害陳真。第一至第三及第五被告先後認罪,審訊只涉及第四被告高縫及第六被告鍾志宏。陳真先以刀襲擊三名人士,並咬掉趙嘉賢左耳一部分;其後遭多人圍毆,身受頭部裂傷、肋骨骨折及其他嚴重傷勢。高縫承認曾踢陳真及交叉屈曲其雙腿,但主張為保護他人;鍾志宏則爭議身份,並主張其使用雨傘是為制止陳真。

HKSAR v. LU A TUNG

DCCC1203/2023Deputy District Judge So Wai Tak7/7/2024[2024] HKDC 1125
Criminal LawSentencingAssault and WoundingImmigration

被告 Lu A Tung 為越南籍、持有 Form 8 身份的人士,曾在 Bonnie Vegetables & Fruit Wholesale Limited 任夜更雜工。PW1 為店舖經理,因認為被告工作表現欠佳而建議解僱他。被告得悉解僱後,購買廚房刀及斬肉刀,在 PW1 下班回家途中於彩虹港鐵站附近埋伏,持刀向她的手、腿、背部及手臂連續斬擊約十次。PW1 遭受多處裂傷、右手指開放性骨折及持續身心創傷。被告另在 2019 年遭發出遣送令後仍非法留港,並於 2023 年受僱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潔瑩及另六人

DCCC851/2022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5/7/2024[2024] HKDC 1101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