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NG YAT CHIU
DCCC742/2023區域法院(刑事)Deputy District Judge Veronica Heung18/6/2024[2024] HKDC 1008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瀏覽香港法律案例(共 20+ 個結果)
被告人黃嘉森參與一個電話騙局,多次扮演「收錢人」角色。在2023年1月至2月期間,四名受害人(均為長者)收到來電,被告知其子或侄被警方拘捕,需支付保釋金。被告人分別在觀塘及大角咀與受害人接頭,騙取總額共約30.5萬港元。被告人最終被捕,並承認自己是按指示收錢,個人獲益一萬元。
被告 D1 及 D2 為 Jacobs China Limited (JCL) 董事。JCL 承接土木工程發展署 (CEDD) 合約營運小蠔灣實驗室。JCL 發現技術員以高強度混凝土塊或鋼條替代樣本以偽造測試結果(即 Simulated Tests Irregularity)。D1 雖知情但隨高級管理層決定向 CEDD 隱瞞,並導致 CEDD 在不知情下支付約 197 萬港元的里程碑款項。
被告人楊秀香是一名退休精神科醫生。2011年,她應親戚謝培芬要求,擔任瀚德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HTIL) 的唯一董事及股東,並在渣打銀行開設三個綜合戶口且為唯一授權簽署人。隨後,被告人將銀行卡及密碼交予謝或其員工方女士,並在丈夫診所簽署大量空白支票交予方女士,而被告人聲稱自己並未從中獲利,僅是幫忙親戚。
被告黃澤鵬曾義務照顧鄰居 Y 的兩名子女,包括受害女童 X(案發時約 5 至 10 歲)。控方指控被告在葵涌一個單位內兩次猥褻侵犯 X:第一次是在 X 洗澡時闖入浴室並接觸其身體;第二次是在 X 睡房內將其壓在身下並舔其下體。被告對兩項指控均不承認。
語義關鍵字搜尋 — 自動匹配意思相近的案例,例如搜「偷嘢」亦會找到「盜竊」相關判決。如需帶意圖地搜尋,請使用 AI 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