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G CHUN MAN v. HOSPITAL AUTHORITY AND ANOTHER
原告於1990年7月23日出生,翌日被誤診為大動脈轉位 (Transposition of Great Arteries, TGA),並於7月26日接受了不必要的手術,製造了一個房間隔缺損 (Atrial Septal Defect, ASD),即「心臟有洞」。此缺損直至2003年2月5日才修補。原告聲稱因此手術及其後疏忽治療導致其生長發育受阻,並留下終身殘疾。第二被告(律政司司長代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承認診斷失誤及不必要手術,並同意賠償。第一被告(醫院管理局)的訴訟則獲准中止。本案主要為評估第二被告須支付的損害賠償 (assessment of da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