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羅聰
DCCC407/2023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27/12/2024[2024] HKDC 2183
Criminal LawSexual Offences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被告人(31歲)在社交平台小紅書認識13歲事主X,並謊稱自己是17歲學生。2023年1月7日,被告誘騙X以溫習為由見面,隨後將其帶往油麻地一酒店房間。在酒店電梯及房間內,被告多次對X進行猥褻行為,包括親吻、摸胸及觸摸陰部。X在進入房間前已向朋友求救並通知母親報警,最終警方在房間內將半裸的X救出並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