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蕭淑娟
被告蕭淑娟於2025年5月23日,在觀塘秀茂坪商場行人天橋上,向一名92歲長者借錢兩元遭拒後,雙手捉住受害人並發生拉扯,導致受害人受傷。糾纏間,受害人褲袋內的600元現金跌出,被告隨即搶走並逃離現場。被告隨後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因聽到男聲指令而犯案。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 超過30年,案發時受精神狀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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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蕭淑娟於2025年5月23日,在觀塘秀茂坪商場行人天橋上,向一名92歲長者借錢兩元遭拒後,雙手捉住受害人並發生拉扯,導致受害人受傷。糾纏間,受害人褲袋內的600元現金跌出,被告隨即搶走並逃離現場。被告隨後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因聽到男聲指令而犯案。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 超過30年,案發時受精神狀況影響。
被告招美詩(D)於2022年3月開設銀行戶口,並將戶口、提款卡及密碼交予友人使用。該戶口隨後被用於處理超過8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涉及多宗網上投資騙案。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辯方指其因精神狀況受損及受人利用而犯案,並無實際參與洗黑錢活動。
被告招美詩(D)於2022年3月開設銀行戶口,並將戶口、提款卡及密碼交予友人使用。該戶口隨後被用於處理超過8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涉及多宗網上投資騙案。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辯方指其因精神狀況受損及受人利用而犯案,並無實際參與洗黑錢活動。
被告人於2022年5月20日在灣仔一幢5層住宅大廈內,以打火機燒毀7張貼在告示板、牆上及單位門旁的通告。被告人後在警誡下承認因失業壓力大而燃燒紙張減壓。此外,被告人於2022年6月獲保釋,但未於同年9月出席聆訊,直至2024年8月被截查後再次被捕。
被告人於2023年3月24日至25日期間,在元州街後巷、荃灣青山公路、川龍街糖水鋪後門及樓梯底,以及赤鱲角草坡多次縱火,燒毀回收桶、車輛、廚房設備及垃圾。隨後被告人前往機場一號客運大樓,聲稱自己是恐怖分子並試圖燃點殺蟲水氣罐,造成保安人員恐慌。被告人承認五項縱火及一項普通襲擊控罪。
被告 Ho Ming Tat (71歲) 與其子 (PW1) 同住。2023年6月30日凌晨,被告因不滿其子將女友帶回家中,在爭吵後使用一把18厘米長的剪刀多次攻擊其子身體。PW1 用手及椅子擋截,最終導致左手背及前臂受傷,需入院接受手術修補,但未造成重大功能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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