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C.C.H.
被告人 C.C.H. 曾任沙田某中學教師,在 2013 年及 2015 年期間,利用其教師身份與當時分別為 14 歲及 15 歲的女性學生(受害人)建立親密關係。控方指稱被告人兩次邀請受害人前往其位於荃灣的住所,並在該處對受害人作出包括撫摸乳房及手指插入陰道的嚴重猥褻行為及猥褻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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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C.C.H. 曾任沙田某中學教師,在 2013 年及 2015 年期間,利用其教師身份與當時分別為 14 歲及 15 歲的女性學生(受害人)建立親密關係。控方指稱被告人兩次邀請受害人前往其位於荃灣的住所,並在該處對受害人作出包括撫摸乳房及手指插入陰道的嚴重猥褻行為及猥褻侵犯。
本案涉及2019年7月21日至22日在港鐵元朗站及其周邊(如朗和路、形點1)發生的多起暴力事件。一群身穿白衣的人士(白衣人)襲擊身穿黑衣的人士(黑衣人)、記者及市民。被告人被指參與其中,涉及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控方依賴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互聯網截圖及受害人證供來辨認被告身份及其行為。
本案涉及2019年7月21日至22日在港鐵元朗站及其周邊(如朗和路、形點1)發生的多起暴力事件。一群身穿白衣的人士(白衣人)襲擊身穿黑衣的人士(黑衣人)、記者及市民。被告人被指參與其中,涉及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控方依賴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互聯網截圖及受害人證供來辨認被告身份及其行為。
本案涉及2019年7月21日至22日在港鐵元朗站及其周邊(如朗和路、形點1)發生的多起暴力事件。一群身穿白衣的人士(白衣人)襲擊身穿黑衣的人士(黑衣人)、記者及市民。被告人被指參與其中,涉及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控方依賴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互聯網截圖及受害人證供來辨認被告身份及其行為。
被告在2016年5月與原告X在X家中發生親密行為,並在X不知情下秘密錄影。隨後,被告透過Instagram帳號「youaretooj」及「sorryfor_poxoh」向X勒索金錢(分別為800港元及500港元),威脅將照片上傳至Facebook「Secrets」頁面或發給X的妹妹及母親。此外,被告被指在2017年安排他人冒充警察致電X,企圖說服其撤回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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