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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培雄

DCCC214/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6/2/2024[2024] HKDC 316
Criminal LawSentencingRobbery and TheftTraffic Offences

被告人於警方保釋期間承認四項控罪:處理失竊電單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失竊電單車價值25,000港元,三日後由被告人駕駛時被尋回。警方在電單車座位下的背囊內發現一支可伸縮鋼棒。被告人有24次定罪紀錄,涉及62項控罪,並有多次同類紀錄。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晋彥及另八人

DCCC856/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27/1/2024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Sentencing

本案源於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附近的示威活動。約100至200人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及科學館道一帶集結,部分人以雨傘組成傘陣,向警方防線前進並拒絕即時散去。警方發出警告後驅散及拘捕多人,第一至第九被告均被控非法集結;第九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第三及第五被告認罪,其餘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涉案集結約維持13至18分鐘,未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貴鴻及另十人

DCCC206/2021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19/1/2024[2024] HKDC 113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暴動。十一名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並留守校園,翌日與約一百名示威者由理大正門突圍,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磚塊等物品,並參與暴動。D9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D14另承認管有汽油彈、打火機、燃油、板手及鉗子,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暴動持續多日,造成警員受傷、裝甲車損毀、理大嚴重破壞及交通癱瘓。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貴鴻及另十人

DCCC203/2021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19/1/2024[2024] HKDC 113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暴動。十一名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並留守校園,翌日與約一百名示威者由理大正門突圍,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磚塊等物品,並參與暴動。D9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D14另承認管有汽油彈、打火機、燃油、板手及鉗子,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暴動持續多日,造成警員受傷、裝甲車損毀、理大嚴重破壞及交通癱瘓。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貴鴻及另十人

DCCC616/2021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19/1/2024[2024] HKDC 113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暴動。十一名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並留守校園,翌日與約一百名示威者由理大正門突圍,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磚塊等物品,並參與暴動。D9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D14另承認管有汽油彈、打火機、燃油、板手及鉗子,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暴動持續多日,造成警員受傷、裝甲車損毀、理大嚴重破壞及交通癱瘓。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貴鴻及另十人

DCCC204/2021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19/1/2024[2024] HKDC 113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暴動。十一名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並留守校園,翌日與約一百名示威者由理大正門突圍,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磚塊等物品,並參與暴動。D9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D14另承認管有汽油彈、打火機、燃油、板手及鉗子,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暴動持續多日,造成警員受傷、裝甲車損毀、理大嚴重破壞及交通癱瘓。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蔡碧儀

DCCC579/2023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11/1/2024[2024] HKDC 187
Criminal LawSentencing

被告人蔡碧儀承認一項暴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案發於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事件期間,約400名示威者在尖沙咀覺士道與柯士甸道交界聚集,無視警方多次驅散警告,設置路障並投擲約100枚汽油彈、燃燒彈、磚頭及其他物品。警長被燃燒彈擊中。被告人當時不足17歲,戴防毒面罩、持膠樽及雨傘,與示威者對峙並向警方防線推進,參與不少於45分鐘,後被拘捕。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紹榮

DCCC593/2022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3/1/2024[2024] HKDC 37
CriminalRiot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子澄(又名林銘堯)及另四人

DCCC315/2021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13/12/2023[2023] HKDC 1784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第一至第五被告承認一項串謀參與暴動罪,並同意案情撮要。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1日至14日期間,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在香港理工大學及其一帶參與暴動。案情顯示,示威者有組織地佔據理大、設置路障、搬運物資及雜物、破壞閉路電視,並與警方對峙。各被告分別搬運膠馬及物件、製作有釘木板、協助佔據校園、指示示威者或噴黑閉路電視鏡頭。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晋彥及另八人

DCCC856/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12/12/2023[2023] HKDC 1732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梓橋及另三人

DCCC666/2020區域法院法官李俊文12/12/2023[2023] HKDC 1789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梓橋及另三人

DCCC663/2020區域法院法官李俊文12/12/2023[2023] HKDC 1789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盧芊蓓(又名盧可文)及另五人

DCCC617/2021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9/12/2023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盧芊蓓(又名盧可文)及另五人

DCCC733/2020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9/12/2023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兆川及另十四人

DCCC609/2021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9/12/2023[2023] HKDC 1865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Sentencing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的非法集結。當日上午,大批人士聚集並組成防線,與警方機動部隊對峙,部分人張開雨傘及叫喊要求警方釋放理工大學內人士。人群其後一度向警方防線推進,警方發出警告後仍未即時散去,最終在華懋廣場外拘捕135人。席前十五名被告人及另外四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公安條例》第18(1)及(2)條的非法集結罪。各被告人的參與程度、衣著、是否攜有保護裝備、年齡、背景及悔意各有不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兆川及另十四人

DCCC855/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9/12/2023[2023] HKDC 1865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Sentencing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的非法集結。當日上午,大批人士聚集並組成防線,與警方機動部隊對峙,部分人張開雨傘及叫喊要求警方釋放理工大學內人士。人群其後一度向警方防線推進,警方發出警告後仍未即時散去,最終在華懋廣場外拘捕135人。席前十五名被告人及另外四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公安條例》第18(1)及(2)條的非法集結罪。各被告人的參與程度、衣著、是否攜有保護裝備、年齡、背景及悔意各有不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兆川及另十四人

DCCC475/2021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9/12/2023[2023] HKDC 1865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Sentencing

本案涉及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的非法集結。當日上午,大批人士聚集並組成防線,與警方機動部隊對峙,部分人張開雨傘及叫喊要求警方釋放理工大學內人士。人群其後一度向警方防線推進,警方發出警告後仍未即時散去,最終在華懋廣場外拘捕135人。席前十五名被告人及另外四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公安條例》第18(1)及(2)條的非法集結罪。各被告人的參與程度、衣著、是否攜有保護裝備、年齡、背景及悔意各有不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彭國豪及另八人

DCCC746/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8/12/2023[2023] HKDC 1786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彭國豪及另八人

DCCC757/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8/12/2023[2023] HKDC 1786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肇韜及另三人

DCCC609/2021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8/12/2023[2023] HKDC 1864
Criminal LawSentencingCriminal Procedure

四名被告人與另外16人共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及(2)條,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源於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的集結。逾百人組成防線,手持雨傘及防護裝備,叫喊口號並逼近警方防線,警方其後拘捕135人。案情與理工大學事件及聲援校內人士有關。四名被告人均無刑事紀錄,且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是策劃者或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