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TSANG YU YEUNG
被告Tsang Yu Yeung承認兩項罪行:普通襲擊 (common assault)及有意圖而傷人 (wounding with intent)。2020年9月27日凌晨,一名少年向被告身上投擲牛糞,雙方發生爭執。同日下午,被告騎單車撞向受害人Bennell Riley,拳打其鼻部並將其推向汽車。其後,被告在垃圾收集站附近再次遇到受害人,將他推倒並以約4至5厘米長的尖銳物刺傷。受害人受到多處刺傷、氣胸、血氣胸及腎臟撕裂,住院五日。被告辯稱受到挑釁,並提交精神科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