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AHMED NASEER
被告Ahmed NASEER被控兩項入屋犯法罪 (Burglary)。他對第一項控罪不認罪,但對第二項控罪認罪。第二項控罪指他於2025年3月6日,在香港葵涌悅品酒店·海之城908號房,作為侵入者進入該建築物並偷竊了一件外套、人民幣500元現金及一個手袋。酒店閉路電視錄像顯示,被告於凌晨3時12分經未上鎖的後門進入酒店,並於凌晨4時21分推開908號房門進入,逗留約23秒後離開,攜帶贓物。同日,警方截獲並拘捕被告,並在其住所搜獲被盜物品。被告承認因缺錢而犯案,並已花光所有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