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CHOI YAT WA
被告 Choi Yat Wa 承認兩項控罪並被定罪:製造偽製紙幣,以及保管或控制偽製物料及器具。2024年2月1日,警方在被告出入的單位搜出23張偽鈔,面值合共11,100港元,並發現打印機、切割工具、顏料、紙張及碎紙機等製鈔工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偽鈔由其製造,供自己使用,指紋亦與其中偽鈔吻合。偽鈔尚未流入市面,但質素被評為足以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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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Choi Yat Wa 承認兩項控罪並被定罪:製造偽製紙幣,以及保管或控制偽製物料及器具。2024年2月1日,警方在被告出入的單位搜出23張偽鈔,面值合共11,100港元,並發現打印機、切割工具、顏料、紙張及碎紙機等製鈔工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偽鈔由其製造,供自己使用,指紋亦與其中偽鈔吻合。偽鈔尚未流入市面,但質素被評為足以誤導公眾。
被告TAM WAI TSUNG承認兩項罪行:違反《盜竊罪條例》(Theft Ordinance)第210章第17(1)條的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以及違反《刑事罪行條例》(Crimes Ordinance)第200章第120(1)條的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被告在Instagram結識16歲少女X,以支付十萬元為由借用其手機,並安排女友在元朗站取走手機。其後被告藉口拖延歸還,並提出付款、另找手機或與他性交三個選項。X為取回手機而被迫與被告進行數碼、陰道及肛交。被告最終沒有歸還手機,反而將其出售。
第十一被告人謝華被控與第一至第六被告人及「薯蓉」串謀處理已知道或合理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違反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及(3)條,以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案中外圍賭博集團利用大量傀儡銀行戶口收受賽馬、足球、百家樂及其他賭注。謝華名下的天星銀行虛擬戶口在2020年7月至11月間收取162筆存款,淨額424,572元,款項其後悉數提取。謝華承認提供身份證及配合拍攝容貌開戶,但辯稱遭「薯蓉」欺騙,不知道戶口成功開立或會被用作洗黑錢。
第十一被告人謝華被控與第一至第六被告人及「薯蓉」串謀處理已知道或合理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違反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及(3)條,以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案中外圍賭博集團利用大量傀儡銀行戶口收受賽馬、足球、百家樂及其他賭注。謝華名下的天星銀行虛擬戶口在2020年7月至11月間收取162筆存款,淨額424,572元,款項其後悉數提取。謝華承認提供身份證及配合拍攝容貌開戶,但辯稱遭「薯蓉」欺騙,不知道戶口成功開立或會被用作洗黑錢。
本案涉及假按揭中心溋灃國際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債務重組貸款詐騙。第一被告人梁晏琟與他人串謀,接見三名受害人,訛稱可協助解決按揭問題,誘使他們借貸並交款,涉及款項超過150萬元。第二被告人王惠欣則按騙徒安排成立公司、開立銀行戶口及兌現兩張支票,合共處理1,962,500元犯罪得益。第一被告人被判一項串謀詐騙罪成立,另一項不成立;第二被告人兩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均成立。
被告呂啟晉面對三項串謀詐騙罪及三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認串謀詐騙罪,但承認三項洗黑錢罪及相關案情。案情涉及三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受害人均為長者。在其中一宗案件中,一名91歲受害人被騙取港幣50,000元現金。在另外兩宗案件中,受害人因及時報警而沒有金錢損失。被告在三宗事件中均扮演「跑腿」角色,負責收取或企圖收取騙款。被告在犯案時未滿18歲,現年19歲8個月,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被告人翁仲熹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騙徒冒充受害人莊先生的兒子「阿輝」,訛稱因被捕而需要港幣30,000元保釋金,並安排被告人到怡勝花園收款。被告人自稱是「阿輝」的朋友,向莊先生取走載有仿真現金的袋子後被警方截停。警方在其電話內發現與其他人士討論騙局劇本、受害人資料及交收地點的訊息。被告人承認參與串謀,惟表示只負責前往收款。
被告陳柏朗面對處理犯罪得益財產、串謀詐騙及企圖處理犯罪得益財產三項控罪。被告否認串謀詐騙罪,但承認其餘兩項控罪,控方接納其答辯,故該項串謀控罪不成立。案件涉及兩宗以電話假扮親屬的騙案:91歲鄭先生被騙交付港幣90,000元,被告到其住所收款;另一宗涉及92歲伍先生及港幣60,000元,被告在警方監控收款行動中被捕。被告承認受朋友安排收款,原定收取港幣1,000元報酬,但最終沒有收到。
本案涉及19名被告及12項控罪,當中12名被告就其案件認罪並接受判刑,另外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將另行審訊。控罪包括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普通襲擊、刑事損壞及串謀犯刑事損壞罪。控方依賴警員在2014年至2016年臥底行動中取得的證據。案情涉及以三合會名義恐嚇他人、襲擊工人、損壞藥房及策劃襲擊餐廳等行為。各被告的參與程度由領導、召集人、執行者至協助逃離現場不等。
本案涉及19名被告及12項控罪,當中12名被告就其案件認罪並接受判刑,另外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將另行審訊。控罪包括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普通襲擊、刑事損壞及串謀犯刑事損壞罪。控方依賴警員在2014年至2016年臥底行動中取得的證據。案情涉及以三合會名義恐嚇他人、襲擊工人、損壞藥房及策劃襲擊餐廳等行為。各被告的參與程度由領導、召集人、執行者至協助逃離現場不等。
本案涉及19名被告及12項控罪,當中12名被告就其案件認罪並接受判刑,另外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將另行審訊。控罪包括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普通襲擊、刑事損壞及串謀犯刑事損壞罪。控方依賴警員在2014年至2016年臥底行動中取得的證據。案情涉及以三合會名義恐嚇他人、襲擊工人、損壞藥房及策劃襲擊餐廳等行為。各被告的參與程度由領導、召集人、執行者至協助逃離現場不等。
本案涉及19名被告及12項控罪,當中12名被告就其案件認罪並接受判刑,另外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將另行審訊。控罪包括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普通襲擊、刑事損壞及串謀犯刑事損壞罪。控方依賴警員在2014年至2016年臥底行動中取得的證據。案情涉及以三合會名義恐嚇他人、襲擊工人、損壞藥房及策劃襲擊餐廳等行為。各被告的參與程度由領導、召集人、執行者至協助逃離現場不等。
被告鄭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其與他人利用中鐵國際貿易(香港)有限公司與成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三份貿易協議,實際上以貸款安排代替真正貨物交易,並向星展銀行提交虛假信用證申請及貨物收據。景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指為受益人,星展銀行因此向景泰墊支合共港幣75,373,550元。被告承認簽署相關協議及文件,但否認知悉交易沒有真實貨物交收。
被告人劉加明承認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案發地點為粉嶺中心一個住宅單位。業主從未授權被告人或犯案人1更換門鎖或進入單位。閉路電視顯示,被告人先後於上午及下午與犯案人1、鎖匠到達涉案樓層;鐵筆其後在附近梯間尋獲,手柄驗出被告人的DNA,並可能曾與門鎖接觸。單位木門被撬,維修費為6,000元,但沒有財物損失或人身傷害。
被告人林啟智於2019年透過網上遊戲認識2008年出生的X,二人於2021年成為網上情侶,從未親身見面。X已向被告人表明自己就讀中一及其年齡。被告人其後多次向年僅13至14歲的X發送男性裸體相片、性交錄像及色情網站,並教導及要求X拍攝、發送性感相片和在浴室自慰的錄像。X先後發送四段第二級兒童色情物品給被告人。事件於2021年12月揭發,被告人被捕後承認四項控罪。
被告被控四項刑事損壞、企圖爆竊、攜械行竊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審訊後,被告於四項刑事損壞及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成立,企圖爆竊及攜械行竊則獲判無罪。被告在三個月內駕駛私家車到四個寺廟或村公所,以物件損壞神像,修理費由800元至4,000元不等。其後警方拘捕他時,他拒絕離開車輛並激烈反抗,導致一名警員手指受傷。被告41歲、沒有案底,具有精神病歷史,但目前病情穩定。
本案涉及食物環境衞生署2019年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八名被告當時均為首席或署任首席小販管理主任;D1羅世華另已認罪並作控方證人。招聘收到逾5,000份申請,約956人面試,約530人獲推薦取錄。控方指被告及其他人透過WhatsApp互傳應徵者姓名、面試日期及時間,並由D1編製及分發11份標示「自己人」的名單,目的是在面試中給予特定應徵者優惠。事件曝光後,食環署認為遴選程序失去公平性,取消第一次面試結果並重新舉行招聘。
第一被告人陳永峰(D1)是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兩個組別的經理,負責戶外廣告工程及供應商批核。審計部發現其部門支出異常後,要求提交報價單及廣告招牌巡查報告。控方指D1指示下屬製作30份虛假報價單及38份虛假巡查報告,以掩飾未遵守採購政策。D1另被指隱瞞其實際擁有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WCG)的權益,並透過WCG承接維他奶39項工程,取得約60萬元利潤分成。
本案涉及以溋灃國際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經營的假按揭中心。騙徒先以銀行名義聯絡按揭物業持有人,訛稱其按揭違規,誘使受害人到溋灃尋求協助,再安排借貸並交出款項。第一被告人梁晏琟被指在假中心內冒充職員Cathy Leung,接見三名受害人及收取款項。第二被告人王惠欣則以本人名義成立溋灃、租用辦公室及開立銀行戶口,並兌現兩張合共約196萬2,500元的支票。
被告人在案發時剛滿16歲,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企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成。71歲事主接到冒充其兒子的電話,被要求支付八萬元保釋金;警方安排道具現金後,被告人依指示到場收取款項。她曾以電話聯絡指示者,並準備把款項棄置於花槽或垃圾桶。被告人聲稱只是受人介紹,以一千元報酬代為收錢,但法庭認定她知道款項源自針對長者的電話詐騙,仍企圖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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