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WONG KIN MAN AND ANOTHER
本案涉及兩名被告。第一被告 (D1) 盜取一名受害者的錢包及身分證件,並使用其 Debit Card 在便利店購買 iTunes 及 Google Play 禮品卡,同時與他人串謀偽造銀行結單及使用偽造身分證申請虛擬銀行帳戶。第二被告 (D2) 則經營一個有組織的偽造文書操作,在其住所被發現管有大量他人的身分證、偽造身分證、偽造銀行結單及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如掃描機、噴膠等),並企圖偽造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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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兩名被告。第一被告 (D1) 盜取一名受害者的錢包及身分證件,並使用其 Debit Card 在便利店購買 iTunes 及 Google Play 禮品卡,同時與他人串謀偽造銀行結單及使用偽造身分證申請虛擬銀行帳戶。第二被告 (D2) 則經營一個有組織的偽造文書操作,在其住所被發現管有大量他人的身分證、偽造身分證、偽造銀行結單及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如掃描機、噴膠等),並企圖偽造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書。
警方於2024年8月8日在旺角一單位截獲兩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第一被告 (D1) 身上藏有4張偽造身分證及建築業相關虛假文書。第二被告 (D2) 企圖從窗戶逃走,在被追捕過程中向警員投擲36張半成品偽造身分證,並在掙脫時導致一名警員受傷。警方隨後在單位內搜獲大量製造偽造身分證的設備,包括近5,000個紫荊花激光貼紙及打印機等。
本案涉及兩宗獨立刑事案件。在 DCCC 151/2022 中,被告鄭詩恩使用他人信用卡在鐘錶店購買名貴手錶及戒指(總值約 13 萬港元)並交予他人以獲取 3,000 元報酬。在 DCCC 271/2022 中,鄭詩恩被控處理贓物(出售名貴手錶)及管有他人身分證;而第三被告謝紹麟則與另一名被告共同參與互聯網欺詐,使用空頭支票騙取名牌手袋。兩名被告均曾棄保潛逃後被捕。
本案涉及兩宗獨立刑事案件。在 DCCC 151/2022 中,被告鄭詩恩使用他人信用卡在鐘錶店購買名貴手錶及戒指(總值約 13 萬港元)並交予他人以獲取 3,000 元報酬。在 DCCC 271/2022 中,鄭詩恩被控處理贓物(出售名貴手錶)及管有他人身分證;而第三被告謝紹麟則與另一名被告共同參與互聯網欺詐,使用空頭支票騙取名牌手袋。兩名被告均曾棄保潛逃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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