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指標案例

精選 859 宗 民事法 範疇的香港指標案例。

按引用次數、法院級別與案例權威性排序,並非完整案例目錄。

TANG MAN KIT AND ANOTHER v. HIP HING TIMBER CO LTD

CACV137/2002Cheung JA, Hon Yeung JA and Hon Chung J12/5/2005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Employment and LabourCompany LawAppeal

本案源於原告於1990年提起訴訟,旨在收回華人模範鄉(「該鄉」)所擁有的土地,該土地被被告協興木業有限公司佔用。原告聲稱該土地以按年租賃方式租予被告,並已於1986年4月1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於1986年12月31日終止租賃,但被告在租賃期滿後非法佔用該土地。被告辯稱,該鄉經理於1966年同意將土地租予鍾先生,並於1974年將該協議轉讓予被告公司。被告曾兩次嘗試阻止訴訟進行,包括質疑原告的法人地位及經理的授權。其後,地政總署於2000年8月承認該鄉為《新界條例》(「NTO」)第15條下的「堂」(T'ong),並追溯承認原告經理的任命。

TANG MAN KIT AND ANOTHER v. HIP HING TIMBER CO. LTD.

CACV137/2002Rogers VP and Le Pichon JA10/12/2002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Employment and LabourAppeal

本案源於1990年原告「華人模範鄉」透過其經理人(當時為Chan Kam Cheung及Tang Man Kit)向被告Hip Hing Timber Company Limited(協興木業有限公司)追討位於丈量約份第107區的土地。該土地據稱以按年租賃方式租予被告。被告抗辯稱,其與華人模範鄉的經理人Wong Tat To於1966年達成口頭協議,允許被告使用土地直至政府收回,並有權獲得政府賠償的60%。被告聲稱已依賴該協議對土地進行改善。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華人模範鄉是否為《新界條例》(New Territories Ordinance)第15條所指的「T'ong」(堂),以及原告是否有權提起訴訟。

LAM ROGERIO SOU FUNG v. TAN SOON GIN GEORGE

HCA2576/2005Chu J4/5/2011
Civil LawContractTortEvidenceCosts

本案源於原告Lam Rogerio Sou Fung(林秀峰)與被告Tan Soon Gin George(陳松青)之間的古董瓷器所有權爭議。Lam是一名建築師及古董收藏家,於1970年代購入多件中國古董瓷器。Tan曾是佳寧集團主席。雙方於1980年代初曾有業務往來。Lam聲稱於1982年將涉案古董借予Tan作展示之用,但Tan未歸還。Tan則聲稱他已向Lam及一名私人收藏家購入這些古董。2005年,Tan透過其公司將部分古董委託蘇富比及佳士得拍賣,其中三件已成功拍賣,所得款項現存於法庭。另外兩件則未能售出,現由佳士得保管。Lam得知拍賣後,向拍賣行提出所有權申索,並對Tan提出反申索,要求確認古董所有權、歸還未售古董及賠償。

RE AHMED SYED RAFIQ

CACV272/2017Lam VP, Chu and Barma JJA3/6/2018[2018] HKCA 315
Civil LawCivil ProcedureAppeal

申請人AHMED SYED RAFIQ早前因未能遵守於2017年12月19日發出的「除非命令」(unless order),導致其上訴被駁回。上訴法庭已於2018年3月26日頒下判決,拒絕解除該駁回命令。申請人隨後於2018年4月3日提交動議通知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申請人聲稱缺乏資源和協助準備上訴,但法庭認為他能夠提交各種文件和書面陳詞,故不接納此說法。

PW v. PPTW

CACV224/2013Lam VP, Kwan and Chu JJA6/11/2014
Civil LawFamily LawCivil ProcedureAppealCosts

本案源於一宗附屬濟助 (ancillary relief) 案件。原審法官在評估丈夫(上訴人)的資產時,將其在Welton USA的權益按持續經營 (going concern) 基礎估值為590萬美元。原審法官將資產按55:45的比例分配予丈夫和妻子(呈請人)。丈夫不滿判決,提出上訴。在上訴聆訊前,丈夫試圖引入新證據,即Welton USA已決定清盤,其權益估值應為約497萬美元,而非原審法官所採納的持續經營估值。

張秀玲及另一人 訴 鄭禮莊

CACV268/1998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廖子明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梁紹中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胡國興25/3/1999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TortAppeal

上訴人吳炳漢先生與張秀玲女士是銅鑼灣百德新街某大廈8樓B座業主,答辯人鄭禮莊先生是9樓B座業主。1993年初,上訴人收回其物業時發現浴室及毗鄰房間天花及牆壁有滲漏水漬,懷疑水源來自答辯人物業。上訴人曾聯絡答辯人,答辯人提供了負責更換大廈喉管的兆龍行電話。兆龍行曾到場查看,但未再聯絡上訴人。上訴人後聘請仲量行調查,但因答辯人太太不願在9樓B座拍照,調查受阻。仲量行最終於1993年4月6日發出報告,指出滲漏源於9樓B座去水喉與新污水渠接駁處問題。原審法官裁定滲漏已於1993年4月21日修妥。上訴人原訴答辯人「疏忽」(negligence)和「滋擾」(nuisance)導致損失,但原審法官拒絕其申索並判雙方各自負擔訟費,上訴人遂提出上訴。

AGEA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TD v. LAM HAU WAH INNEO

CACV65/2014Lam VP, Kwan and Barma JJA8/1/2015
Civil LawContractCivil ProcedureAppeal

原告保險公司AGEA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imited(前稱FORTI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imited)向前區域總監兼代理經理被告Lam Hau Wah Inneo追討預支款項。被告於1994年加入原告,並於2009年終止委任。原告聲稱被告拖欠約3,139萬港元預支款項。被告抗辯指這些款項並非真正貸款,而是根據1994年與原告當時的首席執行官楊先生達成的口頭協議,作為「補足款項」(Top Up Payments) 及「買斷權益」(Buy Out Entitlement) 的一部分,不需償還。被告亦提出反申索,要求約2,630萬港元作為其代理團隊的買斷權益。原審法庭裁定原告勝訴,駁回被告的反申索,被告不服上訴。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82/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42/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3/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79/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5/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6/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11/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7/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39/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2496/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9/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5/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4/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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