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麥百培及另八人
本案涉及多名在新興貨櫃運輸有限公司任職的中港貨櫃車司機(D1-D7及D10)以及磅行營辦者(D12)。被告人被指串謀與磅行營辦者合作,在秤量收據(磅單)上標示誇大的收費金額(例如實際支付$35-$40,但單據顯示$110-$120),隨後向僱主新興申領該誇大金額作為代墊支費用,從而獲取不法利益。新興公司採取「實報實銷」政策,但被告人利用磅單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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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多名在新興貨櫃運輸有限公司任職的中港貨櫃車司機(D1-D7及D10)以及磅行營辦者(D12)。被告人被指串謀與磅行營辦者合作,在秤量收據(磅單)上標示誇大的收費金額(例如實際支付$35-$40,但單據顯示$110-$120),隨後向僱主新興申領該誇大金額作為代墊支費用,從而獲取不法利益。新興公司採取「實報實銷」政策,但被告人利用磅單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獲益。
被告人與受害人曾為情侶,分手後被告人多次要求復合被拒。2023年2月27日,被告人持利刀在石塘村伏擊受害人,從後刺入其左下背,造成深達10厘米的傷口並損害多個內臟。襲擊後,被告人脅迫受害人向警方報稱被劫匪所傷,並親自向警員提供虛假供詞以掩蓋罪行。受害人因傷住院並確診先兆流產,最終終止懷孕,且患上創傷後遺症。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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