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WONG SUET-HAU, ICE
本案涉及兩宗販運危險藥物(冰毒)的判刑上訴,兩名上訴人均承認販運冰毒。第一上訴人黃雪巧(A1)被發現藏有68克冰毒,並有吸食工具和分銷包裝材料。她聲稱部分毒品供自用,部分售予朋友以維持毒癮。第二上訴人陳秀鵬(A2)被發現藏有14克冰毒,同樣有吸食工具和大量空包裝袋。他亦聲稱毒品供自用,但有時會分給朋友。兩名原審法官均未因「自用」因素而減刑,導致兩宗上訴合併處理,以釐清販運者聲稱部分毒品供自用是否應獲減刑,以及「社交販運」是否應視為較輕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