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才奎所託管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股份相關員工 AND OTHERS v. 張才奎 AND ANOTHER
本案涉及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CSI)的股份糾紛。原告人為CSI的員工,其股份由第一被告張才奎及第二被告李延民託管。2015年,法院應原告人申請,委任接管人(Receivers)接管CSI的45.63%股份。其後,大部分原告人(2,142名)與第三方簽訂股份買賣協議(SPAs),出售其在CSI的權益,其中2,090名原告人已全數收取款項。這些款項據稱源自天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Tianrui),該公司亦是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CSCG)的最大股東。第一被告張才奎申請解除接管令,理由是原告人已出售其權益,接管令的目的已不復存在,且原告人未向法庭披露關鍵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