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傷害賠償金額的計算?

Fung Chun Man v Hospital Authority HCPI1113/2006

申索得直
原告獲賠,判決書金額已更正。
高等法院(人身傷害)Bharwaney J10/11/2011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FUNG CHUN MAN v HOSPITAL AUTHORITY and SECRETARY FOR JUSTICE for and on behalf of SECRETARY FOR FOOD AND HEALTH
  • 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CFI)
  • 法官:Hon Bharwaney J

案情摘要

本案涉及一宗人身傷害訴訟 (Personal Injuries Action),原告人FUNG CHUN MAN控告醫院管理局 (Hospital Authority) 為第一被告,以及律政司司長 (Secretary for Justice) 代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Secretary for Food and Health) 為第二被告。判決日期為2011年11月11日,但隨後於2011年11月28日發布了一份更正通知 (Corrigendum),指出判決書第74段J行的一個金額數字有誤,應為「$355,800」而非「$345,800」。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的核心法律爭議是關於人身傷害索賠中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具體而言,更正通知表明判決書中有一項金額計算錯誤,需要修正。這暗示了原告人可能就其所受傷害尋求賠償,而法院需要確定適當的賠償金額。

判決理由

判決書的更正通知本身並未詳細闡述案件裁決理由 (ratio decidendi),但其存在表明法院在原判決中已就人身傷害索賠作出裁決,並計算了損害賠償金額。更正通知僅針對判決書中一個數字錯誤進行修正,這項修正本身不改變原判決的法律原則或分析,而是確保判決書的準確性。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判決書的更正通知指示將原判決書第74段J行的金額從「$345,800」更正為「$355,800」。這表明法院已裁定原告人獲得賠償,並對賠償金額作出了最終確定。


免責聲明

本摘要由人工智能自動生成,內容可能存在錯誤或遺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需法律建議,請諮詢合資格律師。

常見問題

Q.法院判決書中的錯誤可以更正嗎?
A.

可以。本案中,法院發布了更正通知 (Corrigendum),將判決書中一項金額錯誤從「$345,800」更正為「$355,800」。

Q.什麼是更正通知?
A.

更正通知 (Corrigendum) 是法院發布的文件,用於修正已發布判決書中的筆誤或明顯錯誤,以確保判決內容的準確性。

Q.更正通知會改變判決結果嗎?
A.

通常不會。更正通知主要用於修正判決書中的筆誤或計算錯誤,而非改變案件的實質裁決或法律原則。本案僅修正了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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