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申請人是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酷刑聲請人,他聲稱因宗教信仰在家鄉受到身體和精神上的酷刑威脅。他於2011年12月非法入境香港,並於同月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酷刑聲請。2012年6月,處長拒絕了他的聲請,其後上訴審裁員(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於2012年8月維持原判。申請人於2013年5月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但已超出法定三個月期限六個多月。原審法官以延誤申請、司法覆核無實際作用及有損良好行政為由駁回申請。申請人就此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