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Hero
  • 案例庫
  • 指標案例
  • 收藏案例
  • 法例
歷史記錄
    暫無對話記錄

LawHero 提供嘅資訊只係一般性法律資訊,唔係法律意見。

條款|私隱
主頁案例指標案例民事程序

民事程序指標案例

精選 316 宗 民事程序 範疇嘅香港指標案例。

按引用次數、法院級別與案例權威性排序,並非完整案例目錄。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3/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82/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79/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39/2024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5/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11/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2496/2024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42/2024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5/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4/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6/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7/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9/2023區域法院(民事)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ZJW v. SY

CACV10/2017上訴法庭(民事)Yuen, Kwan and Poon JJA30/11/2017
Civil LawFamily LawCivil ProcedureAppeal

上訴人(妻子)與答辯人(丈夫)於1992年在中國內地結婚,育有一子。他們在深圳定居,丈夫在當地經營公司,妻子為全職家庭主婦。2009年,丈夫獲香港上市公司委任為執行董事,並根據「內地人才及專業人士入境計劃」取得工作許可,全家獲發香港身份證。2014年5月,丈夫在香港高等法院展開訴訟,妻子隨後遷出婚姻居所。2015年6月,妻子提出離婚呈請,指丈夫與香港有實質聯繫,香港法院應有司法管轄權。丈夫否認此點,並申請駁回呈請或擱置訴訟。

ZJW v. SY

CACV10/2017上訴法庭(民事)Lam VP and Kwan JA11/6/2017
Civil LawFamily LawCivil ProcedureCostsAppeal

本案源於一宗離婚呈請。妻子(呈請人)在香港提交離婚呈請,但原審法官裁定香港法院對此案沒有司法管轄權,因此駁回呈請。妻子獲准上訴。丈夫(答辯人)隨後向上訴法庭申請要求妻子為上訴支付訟費保證金 (security for costs),理由是妻子並非香港常居居民,且可能經濟拮据,在香港境外執行訟費命令將面臨困難和額外開支。妻子反駁指,家庭大部分資產由丈夫控制,且根據中國內地法律,離婚時資產原則上應均等分配,她應得的份額足以支付任何訟費命令。

CHAN YIN KWAN v. WONG KAM HOI

CACV223/2007上訴法庭(民事)Cheung and Yeung JJA and Chu J20/12/2007
Civil LawLandlord and TenantCivil ProcedureAppeal

申請人為一物業業主,答辯人為租客。雙方於2003年4月20日簽訂為期兩年的租賃協議,月租港幣3,800元。租約期滿後,雙方未續簽新約,但答辯人仍繼續佔用該物業。申請人於2004年在區域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欠租及收回物業。答辯人提出反申索,指控物業不適宜居住。申請人其後撤銷區域法院訴訟,並於2006年在土地審裁處重新提出申索。土地審裁處的審裁官決定將案件轉移至區域法院審理,並拒絕了申請人的覆核申請。申請人就此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RE TAM MEI KAM

CACV87/2012上訴法庭(民事)Cheung, Yuen and Lam JJA7/5/2013
Civil LawBankruptcy and InsolvencyCivil ProcedureAppeal

本案源於一名債務人譚美金女士(「譚女士」)對其律師行(「律師行」)提出的破產呈請提出上訴。律師行曾代表譚女士處理一宗遺囑認證訴訟(HCAP2/2004),該訴訟旨在質疑其女兒遺囑的有效性。譚女士在遺囑認證訴訟中敗訴,並被命令支付律師行費用。律師行隨後就未支付的費用向譚女士提起訴訟(HCA2239/2009),並獲得簡易判決 (summary judgment)。譚女士未有就簡易判決提出上訴。律師行其後針對譚女士提出破產呈請,譚女士以律師行專業疏忽為由反對破產呈請,聲稱律師行在遺囑認證訴訟中未能妥善處理其案件,特別是未有充分利用一份手寫筆記作為證據。

T, L v. S, N

CACV196/2009上訴法庭(民事)Cheung, Hartmann and Kwan JJA18/10/2010
Civil LawFamily LawCivil ProcedureCostsAppeal

本案涉及一宗離婚後的附屬濟助 (ancillary relief) 上訴。丈夫與妻子於2001年在香港結婚,育有一女。婚姻持續約五年。妻子在婚前及婚後初期曾擔任高級管理職位,後為照顧家庭而辭職。丈夫則擁有一間貿易公司O Ltd.的50%股份。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在法律費用上花費巨大。原審法官在附屬濟助申請中,對丈夫公司O Ltd.的價值、資產分配及贍養費等問題作出了裁決。妻子不滿原審裁決,特別是關於特拉維夫物業的處理、O Ltd.的估值及資產分配、以及訟費命令,遂提出上訴。

HO YUEN KI WINNIE AND ANOTHER v. HO HUNG SUN STANLEY AND ANOTHER

HCA391/2006高等法院(民事訴訟)A Cheung J28/4/2009
Civil LawCivil ProcedureDefamation

本案為一宗誹謗訴訟。第一原告投訴第一被告誹謗她患有老人痴呆症/阿茲海默症,並虛假指控她聲稱捐贈60億港元予慈善機構(即第二原告)的款項最終會回流至她本人。第一被告在抗辯中援引了「Lucas-Box」原則,聲稱有合理理由懷疑第一原告的認知能力受損,且其慈善捐款旨在推動其個人和政治議程。第一被告因此申請特定文件披露 (specific discovery),以支持其抗辯理由。

HO YUEN KI WINNIE AND ANOTHER v. HO HUNG SUN STANLEY AND ANOTHER

HCA391/2006高等法院(民事訴訟)Poon J19/7/2007
Civil LawDefam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原告為「十姑娘」何婉琪及其於2003年成立的慈善基金會Moon Valley Foundation Limited。被告為何鴻燊及其公司Sociedade de Turismo e Diversoes de Macau, S.A. (STDM)。原告於2006年2月22日提起訴訟,控告被告誹謗。被告律師指出原告的申索陳述書 (Statement of Claim) 存在缺陷,並要求原告撤回或修改。原告提交了經修訂的申索陳述書 (Amended Statement of Claim, ASOC)。第一被告隨後申請剔除 (striking out) ASOC中的部分段落,或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14A號命令 (Order 14A, Rules of the High Court) 尋求裁定。原告亦申請重新修訂ASOC中的某些段落。

上一頁第 4 頁下一頁

第 4 / 1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