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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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宏植
被告王宏植為內地公民,受朋友指示在中國內地駕駛一艘機動舢舨,接載四名未獲授權進境者前往香港水域,並獲承諾收取人民幣800元至1,000元報酬。水警於2019年7月19日凌晨截停該船,發現被告為舵手,四名乘客均未穿救生衣。涉案舢舨沒有滅火裝置、救生設備及夜航燈,且經海事處檢驗後被認定不適宜操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董仁及另一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奮仁及另三人
HKSAR v. LIN CHAOYANG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土新及另四人
HKSAR v. PENG ZHENGYE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NGO VAN THAU
HKSAR v. ARANGO CASTANO JOHNY RICARDO
被告 ARANGO CASTANO Johny Ricardo 因販運危險藥物 (trafficking in a dangerous drug) 及非法留港被控。2018年7月21日深夜,警方在中環蘭桂坊附近截查被告,從其牛仔褲右後袋搜出六包毒品及780港元。化驗證實毒品含1.98克可卡因,街頭價值約3,785港元。被告承認毒品屬於自己、購自陌生男子,並表示部分供自己吸食及與所遇女子分享。非法留港控罪押後至其酷刑聲請完成後處理,本判決只處理販運控罪。
HKSAR v. SRIATUNINGSIH (ALSO KNOWN AS SRIATUNINGSIH LASIYO AND LASIYO SRIATUNINGSIH)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BUI NGOC DUY
第一被告與第二被告 BUI NGOC DUY 共同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 (burglary),指二人於2018年9月2日至3日期間,作為侵入者進入屯門震寰路「海港環保回收中心」,意圖偷竊。第一被告在審訊前認罪,故本案只審理第二被告。回收中心四周有約20呎高的圍板,出入口鐵閘已上鎖。閉路電視錄得一名攜帶灰色背囊的男子爬入並移動鏡頭;警方其後在中心內發現藏有銅線的背囊,並在附近更衣室拘捕兩名男子。被告承認曾未獲授權進入,但主張只是進內休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瑞廣及另二人
三名被告共同承認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第一被告另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第二被告另承認管有他人身分證及違反逗留條件罪。第一被告涉及兩宗爆竊,住宅及古董店損失分別逾港幣35萬元及32,300元。第三宗案件中,三人有計劃地前往住宅單位,第一被告企圖撬門,第二被告攜帶工具及他人身分證,第三被告負責把風。三人均及早認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VUVAN THUY及另一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唐亨磊
被告人唐亨磊被控兩項罪名: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以及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案情指被告人於2018年10月15日凌晨駕駛一艘舢舨載著一名內地人唐燭輝(被告人的堂弟)進入香港水域。警方追截期間,舢舨無視警告並與警艇數次相撞。被告人被截停後承認收取人民幣2,000元報酬,駕駛舢舨接載他人回珠海,並在沒有駕駛經驗下操作舢舨。海事處檢驗發現舢舨不適航,包括船體結構欠佳、無滅火裝置及夜航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