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澧圖LEGO(又名陳楚峰)
被告人陳澧圖於2019年9月21日晚上至翌日凌晨,參與元朗一連串暴力示威事件。他與至少二、三十人在商場內集結,以桌椅、鐵鏈及外賣車堵塞港鐵出口,破壞閉路電視及消防設備。其後,他與近百名示威者追截及圍困李先生,打開計程車車門協助他人將李先生拉出,令李先生遭受毆打並留下頭部傷口及創傷後壓力疾患。被告人亦追打張先生,並在張先生倒地後踢他四次;張先生受多處重傷。被告人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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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陳澧圖於2019年9月21日晚上至翌日凌晨,參與元朗一連串暴力示威事件。他與至少二、三十人在商場內集結,以桌椅、鐵鏈及外賣車堵塞港鐵出口,破壞閉路電視及消防設備。其後,他與近百名示威者追截及圍困李先生,打開計程車車門協助他人將李先生拉出,令李先生遭受毆打並留下頭部傷口及創傷後壓力疾患。被告人亦追打張先生,並在張先生倒地後踢他四次;張先生受多處重傷。被告人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三罪。
被告人承認三項控罪: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企圖處理贓物,以及沒有合理因由按照法庭指定歸押。警方在兩輛更換假車牌的失車內發現被告人及另外七人,車內藏有多把刀、斧頭、棒球棍、警棍、口罩、手套及通訊器材,顯示眾人正準備進行有組織的暴力行動。被告人其後多次違反保釋條件及缺席聆訊,並於酒店房間被捕。他有九次刑事定罪紀錄,且患有末期肺癌及肝癌等嚴重疾病。
三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參與暴動。控方指示威者先在新城市廣場外聚集,其後築起路障、堵塞交通並縱火;警方到場時,首兩名被告站在示威者前排,第三被告則曾協助搬運小巴站牌。第二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鐵錘、鉗子及螺絲批,以及故意阻撓警務人員。三人均無刑事定罪紀錄。
被告人於2021年7月2日凌晨駕駛私家車遇警方路障,未有停車並加速逃走。警方多次透過揚聲器要求停車,被告人仍以時速100至120公里行駛、橫越雙白線、衝紅燈及作之字形行車。截停時,他更把車向右駛向警長,令警長閃避並扭傷背部。被告人當時正受停牌令約束,車輛亦沒有第三者保險。其後他承認四項控罪,另有多項刑事及交通定罪記錄。
被告人是 Telegram 頻道「開掛之達人」的唯一管理人,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間發布約1,197則激進或暴力帖文,頻道訂閱人數超過兩萬。帖文涉及煽惑他人縱火、妨擾公眾、參與暴動、以鐵通及鏹水傷人,以及施放有害化學物品。被告人承認九項煽惑罪,控方則同意將涉及處理犯罪得益的第十項控罪存檔法庭,不予繼續檢控。涉案帳戶收取港幣1,643,370.85元,並獲命令充公。
被告於2020年1月20日凌晨,使用其Facebook帳戶發布公開帖子。帖子提及前一日示威期間警務人員遇襲,並以頭部重擊、造成失憶及妨礙辨認襲擊者等內容,鼓勵他人打裂警員頭骨。帖子獲得86個心情圖示、23則留言及5次分享,被告亦回覆部分留言,進一步表達暴力及仇警內容。經審訊後,被告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立。被告現年61歲,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調查期間合作,並以個人健康、背景及社交媒體使用經驗不足求情。
被告 Lam Chun Yung 就兩宗事件承認控罪。第一宗發生於2019年10月29日,被告與同黨 Nilson 先偷取車輛,拆除麵包店東主汽車輪胎螺絲,企圖以車輛撞向事主,後再持刀劫取的士,的士司機因此受傷。第二宗涉及另一輛失車、套用其他車輛號牌,以及被告無牌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被告另有十項涉及八次定罪的紀錄,包括盜竊及暴力罪行。
被告 Lam Chun Yung 就兩宗事件承認控罪。第一宗發生於2019年10月29日,被告與同黨 Nilson 先偷取車輛,拆除麵包店東主汽車輪胎螺絲,企圖以車輛撞向事主,後再持刀劫取的士,的士司機因此受傷。第二宗涉及另一輛失車、套用其他車輛號牌,以及被告無牌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被告另有十項涉及八次定罪的紀錄,包括盜竊及暴力罪行。
被告蔡易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並可根據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2)條懲處。2020年1月20日,他以公開 Facebook 帳戶發布帖子,提及警員遇襲、重擊頭部可導致失憶,並以「盡力而為」等字眼鼓勵他人攻擊警員。帖子獲大量反應及分享,被告亦回覆留言。警方其後搜查其住所,在其電子裝置發現帳戶及帖子,並取得補錄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招認。
三名被告人於2019年12月1日凌晨在柴灣香港文理書院外,與其他人士共同襲擊15歲的PW1。D1拍打PW1面部,D3以手臂箍住其頸部,現場另有人以硬物襲擊PW1頭部,造成嚴重腦部創傷、骨折及長期認知問題。D2曾持有摺凳。D1其後於2020年6月向PW1提供金錢並作出威脅,要求PW1不要在列隊認人中指認他。三人均承認有意圖而傷人;D1另承認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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