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HSU YU YI
申請人許有益(D2)與其他三名被告被控多項「串謀處理已知或相信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罪。一名新加坡女子因彩票詐騙損失約99萬新加坡元,款項被匯入香港多個銀行帳戶,其中包括D2的帳戶。D2於2008年6月4日從台灣來港,翌日開設銀行帳戶,並向銀行職員聲稱自己是批發商。同年8月14日,D2在羅湖被截查並因洗黑錢罪被捕。D2在警誡下供稱,他受「Lo Chiu」指使洗黑錢,並曾按指示從其帳戶提取大筆現金,總額達港幣180萬元,並將所有款項交予「Lo Ch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