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韓鏡光及另三人
DCCC471/2021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6/5/2022[2022] HKDC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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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人戚愷峯受僱於他人,於2020年7月6日凌晨與另外兩名男子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伏擊黃先生。黃先生當時準備上班,被襲擊者以玻璃樽擊中頭部並被踢踹約30秒,導致頭皮裂傷、血腫及左手掌骨骨折。第二被告人案發前四天剛從赤柱監獄獲釋,並在案後承認收受1,000港元報酬。
第二被告人戚愷峯受僱於他人,於2020年7月6日凌晨與另外兩名男子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伏擊黃先生。黃先生當時準備上班,被襲擊者以玻璃樽擊中頭部並被踢踹約30秒,導致頭皮裂傷、血腫及左手掌骨骨折。第二被告人案發前四天剛從赤柱監獄獲釋,並在案後承認收受1,000港元報酬。
2019年11月3日,被告人在太古城中心與三名行人(溫先生、梁碧琪及梁瑩瑩)發生言語爭執,隨後持刀襲擊溫先生及其妻子梁碧琪。隨後,被告人襲擊梁瑩瑩,並在被制服過程中咬掉當時嘗試調停的趙家賢議員部分左耳。四名受害人均受傷,其中溫先生與趙議員傷勢嚴重,且多名受害人患上創傷後遺症 (PTSD)。
被告人與妻子(受害人)及長女住在旺角分間單位。2021年4月4日,雙方因離婚及懷疑外遇爭執。受害人與女兒離開單位時,被告人持𠝹刀截停並多次揮刀襲擊受害人面部及雙手。受害人受傷後逃入髮廊求救。被告人隨後自首,承認傷害妻子並割傷自己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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