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YUK MAN v. NG LEUNG SING AND ANOTHER
申請人Wong Yuk Man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提出上訴。該司法覆核旨在挑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主席(第一潛在答辯人)於2014年6月作出的兩項決定:停止處理動議及將撥款建議付諸表決。原訟法庭法官認為申請人的司法覆核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故拒絕批予許可。申請人未能在14天內提出上訴,其後申請延期上訴,理由是誤解上訴時限,並強調案件涉及重要法律議題,特別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香港法例第382章)第23條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