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LAI, CHEE YING
本案是申請人 Lai, Chee Ying 就兩宗案件提出的保釋覆核申請,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Criminal Procedure Ordinance) 第9J條提出。第一宗為欺詐案,指申請人與他人隱瞞及虛假陳述 Dico 在香港科技園公司出租物業內作未獲租約許可用途,使 Apple Daily Printing Limited 收取租金及 Dico 支付較低租金。第二宗為《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所指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申請人透過文章、海外訪問及 Twitter 發文,要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