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栢材及另一人
DCCC174/2022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頌然資深大律師14/12/2022[2022] HKDC 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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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19年透過手機遊戲結識一名15歲少女(PW1)並成為戀人。被告在分手後,利用PW1曾發送的裸照對其進行威脅,強迫PW1提供更多裸照、前往其住所進行口交及舔腳,甚至要求PW1成為其「性奴隸」。隨後,被告進一步勒索PW1金錢(最高1.5萬港元)並要求定期進行性行為。PW1最終向社工求助並報警。
被告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間,對一名12至13歲的男童X多次實施猥褻行為。事件包括在殘疾人士洗手間及被告駕駛的貨車內強迫X進行手淫及口交。被告在第一宗事件中拍攝了影片,並在隨後透過WhatsApp威脅將該影片或照片貼在X的學校,以恐嚇X與其見面。
被告人是一名任職 25 年的小學教師。2020 年 10 月,被告透過 Facebook 結識 13 歲男童 X,並邀請其到元朗住所。被告與 X 進行性活動(包括口交及手指插入肛門),期間強迫 X 錄影,並給予 X 吸食含有大麻成份的「飛行煙」,導致 X 出現劇烈幻覺及身體掙扎。X 隨後逃離並向鄰居求救。警方隨後在被告住所搜獲冰毒、大麻及相關色情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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