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龍灼明
被告人於2020年6月13日及7月12日,兩度在眾安銀行流動應用程式申請開戶,使用貼有其他證件號碼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其後,他又把一張屬於李泓熙、但換上自己相片的偽造身份證照片,用作虛假文書副本申請開戶。被告人另因獲准保釋後未有於2021年8月27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至2022年9月19日才被捕,未歸押389日。他承認全部四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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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於2020年6月13日及7月12日,兩度在眾安銀行流動應用程式申請開戶,使用貼有其他證件號碼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其後,他又把一張屬於李泓熙、但換上自己相片的偽造身份證照片,用作虛假文書副本申請開戶。被告人另因獲准保釋後未有於2021年8月27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至2022年9月19日才被捕,未歸押389日。他承認全部四項控罪。
被告人何杰威於2021年10月,誘使一名12歲女童X到其住所留宿。被告人隨後與X進行非法性交(控罪1),並強迫X為其口交(控罪2)。期間,被告人拍攝了一段7秒的錄像並傳送給朋友(控罪3)。X事後向警方舉報。被告人案發時17歲,且在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此前已因另一宗同類案件被判監禁。
兩名被告均否認企圖搶劫罪。2021年12月4日凌晨,PW1與朋友PW2離開蘭桂坊,沿德己立街步行;PW1左腕佩戴一隻勞力士手錶。控方案情指,D1上前分散PW1注意力,D2則抓住PW1的手腕並拉扯,令手錶錶扣鬆開。PW1呼叫附近警員,兩名被告隨即在現場被捕。D2否認自己是行為人,主張證人認錯;D1則稱自己只是與一群人跳舞,否認參與搶劫。法庭亦審視D1警誡會面紀錄的可接納性,並基於公平理由將其排除。
D1 Shehoza Vicent Kennedy及D2 Egina Samson Samson因企圖搶劫罪經審訊後被定罪。2021年12月4日凌晨,兩名受害人在中環德己立街步行,PW1左腕戴有勞力士手錶。D1在PW1面前說話並輕拍其胸口,疑藉此分散注意力;同時,D2用力向左拉扯PW1左腕,令手錶扣鬆開但仍掛在腕上。拉扯力度令兩名受害人轉向左方,PW1隨即向附近警員求助,兩名被告在現場被捕。手錶價值港幣85,800元,受害人沒有損失或受傷,亦無人展示武器。
本案涉及四名被告人及37項控罪。第一被告叶輝是星展銀行豐盛理財客戶經理,具有使用客戶關係管理系統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System) 的權限;其餘被告則在星展私人貸款銷售部工作。控方指第一被告利用職務便利,取得星展客戶的機密個人資料,透過WhatsApp交予其他被告及外部貸款銷售人士,再以客戶成功取得貸款的金額比例收取非法回佣。控方並指第一被告因不誠實目的取用星展電腦系統。案件涉及大量短訊、銀行紀錄、客戶資料及特赦證人的證供。
被告湯浩源承認兩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涉及他在2020年8月至9月期間,使用Telegram帳戶在兩個群組發布留言。留言談及汽油彈、縱火及相關行動,兩個群組分別有逾100名及逾2,000名訂閱者。被告被捕後,警方在其手機內發現相關帳戶及留言紀錄。被告當時21歲,曾因普通襲擊及非法襲擊被判入勞教中心;辯方亦提出其過度活躍症、個人背景、悔意及認罪等求情因素。
本案涉及2019年10月6日灣仔軒尼詩道一宗由非法集結升級的暴動。約500名示威者聚集,期間有人掘磚、拆除鐵欄、築起路障、投擲汽油彈及以物品阻塞交通,警方其後發出警告並推進拘捕。第一至第七及第十被告人被控暴動;部分被告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罪。第一及第九被告在審前承認部分控罪。
被告胡偉強承認並同意案情,因而被裁定十三項罪名成立,包括協助及管理非法賭場、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或聲稱為成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制他人賣淫,以及依靠賣淫收入為生。案情涉及灣仔「威尼斯人」遊戲機中心的換分及收取佣金活動、招攬及介紹三合會成員、購買刀具以報復襲擊者,以及安排內地女子在香港賣淫並分取收益。被告於2016年被捕後曾獲准保釋,2017年棄保潛逃,至2022年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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