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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張羽妍

DCCC1176/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13/1/2025[2025] HKDC 88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Organized CrimeEvidence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人。第一及第三被告人於審訊前承認非法禁錮及勒索罪,第二被告人張羽妍否認控罪並接受審訊。受害人X透過Telegram安排兼職女友,在酒店房間與第二被告人會面。其後多名男子闖入,限制X離開、拍攝其裸露影像、扣留及拍攝其身分證,並以公開影像及傷害家人作威脅,要求交付款項。第二被告人陪同其他人前往提款,並在水療中心配合拍攝具羞辱性的影像,以增加勒索金額至150萬元。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張羽妍

DCCC336/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13/1/2025[2025] HKDC 88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Organized CrimeEvidence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人。第一及第三被告人於審訊前承認非法禁錮及勒索罪,第二被告人張羽妍否認控罪並接受審訊。受害人X透過Telegram安排兼職女友,在酒店房間與第二被告人會面。其後多名男子闖入,限制X離開、拍攝其裸露影像、扣留及拍攝其身分證,並以公開影像及傷害家人作威脅,要求交付款項。第二被告人陪同其他人前往提款,並在水療中心配合拍攝具羞辱性的影像,以增加勒索金額至150萬元。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606/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608/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1069/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607/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610/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609/2020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家豪及另五人

DCCC259/2021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2/2024[2024] HKDC 206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Evidence

本案涉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的事件。多名被告人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D1及D7聲稱是以記者身份進入大樓採訪;D3為一名智障人士,被指在會議廳內撥倒行政長官肖像;D11則在會議廳內與他人商討留守並接受訪問;D14被指在「煲底」使用鐵馬撞擊玻璃幕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趙淑儀

DCCC320/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1/2/2024[2024] HKDC 126
CriminalMedical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趙淑儀

DCCC320/2022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12/12/2023[2023] HKDC 1760

HKSAR v. LAU WAI YEE MONITA

DCCC515/2021His Honour Judge Tam24/8/2023[2023] HKDC 1204

HKSAR v LAU WAI YEE MONITA

DCCC515/2021His Honour Judge Tam27/7/2023[2023] HKDC 1049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佩玲

DCCC155/2018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劉綺雲27/4/2020[2020] HKDC 266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熊思達

HCCC82/2015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潘兆童30/6/2015
Criminal LawSexual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承認兩項罪行:使用器具或其他方法意圖促致流產,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6條;以及營辦或參與並無註冊的診療所,違反香港法例第343章《診療所條例》第14(1)條。2013年12月,一名19歲女子在被告人的診所接受墮胎手術,術後出現腹痛及不完整流產,須到醫院治理。警方在診所搜出婦科及墮胎設備、藥物和第一部毒藥。被告人並非註冊醫生,且有多次同類定罪紀錄。

HKSAR v. YU SAU

HCCC58/2009Saw J19/7/2010
Criminal LawCriminal Procedure

被告Yu Sau居於新界下禾輋一所寮屋,與年老丈夫住在地下,而鄺姓家庭居於同一屋宇的樓上。2008年10月16日,該處發生火災,多所房屋受損或焚毀。控方指被告將火水倒在通往樓上的樓梯並點火,罔顧火勢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她其後被控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或作為替代罪名的縱火罪。四名精神科醫生一致認為她患有以被害妄想為主的妄想性障礙,並受該病影響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