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KONG WAH HOLDINGS LTD
本案涉及兩間清盤公司,即Kong Wah Holdings Limited(「Kong Wah」)及Akai Holdings Limited(「Akai」)(統稱「該等公司」)的清盤人,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221條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及六名滙豐銀行現任或前任高級職員提出的申請。清盤人尋求法庭命令,要求滙豐銀行提供與指定公司相關的文件,並要求該六名高級職員就該等公司的事務接受宣誓口頭訊問。滙豐銀行曾是該等公司的主要銀行及最大債權人,亦是The Grande Holdings Limited集團(「Grande集團」)的主要銀行,並曾為該等公司前行政總裁James Ting及其妻子的個人賬戶提供服務。滙豐銀行對文件披露採取中立立場,但要求清盤人證明所要求的文件符合第221(3)條的範圍,並關注其對客戶的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