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WONG CHI KIN
本案涉及兩宗上訴案件,因事實背景及法律爭議相似而合併審理。首宗案件(CACC 357/2004)的被告Wong Chi Kin被裁定協助未經授權入境者在香港境內通行及處理贓物兩項罪名成立。他被截獲時正駕駛一艘舢舨,船上載有一名15歲的未經授權入境者Lau及四棵被盜的羅漢松。第二宗案件(CACC 410/2004)的被告Ko King Hung承認了類似的兩項控罪,他被截獲時船上載有一名18歲的未經授權入境者Lo及十四棵被盜的羅漢松。兩被告均就判刑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