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CC365/2021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董波

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16/11/2022[2022] HKDC 1232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SAR v 董波
  • 法院:區域法院 (DC)
  • 法官:葉佐文

案情摘要

2019年10月19日,被告人作為開敞式遊樂船 "Miss Conduct Junior" 的船長,將船駛至西貢大浪灣。當時海面有大浪,約8名乘客落水,死者洪小媛是最後落水者之一。被告人隨後啟動引擎將船掉頭駛走,導致死者被螺旋槳擊中背部,造成嚴重傷勢最終死亡。

核心法律爭議

核心 legal issue 係被告人是否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違反《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32條,危及他人在海上的安全。辯方 argument 認為死者可能在啟動螺旋槳後才落水,或當時距離超過5米,因此不構成危險;控方則主張被告人在已知有人落水的情況下啟動引擎。

判決理由

法官分析被告人在錄影會面中稱「第一時間」掉頭是為了防止翻船以保護船上餘下人士,這反映其 aware 當時死者已在海中。法官認為被告人的說法與目擊者吳木亮的證供(船停一分鐘後才啟動動力掉頭)相矛盾,且違反常理。根據證據,死者落水後立即啟動螺旋槳,距離必然不足5米,構成危及安全。

引用案例與條文

香港法例第 548 章《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 32 條

裁決與命令

被告人被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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