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間是否屬於住宅處所?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Ng Wai Hing CACC621/2002

其他
駁回定罪,惟釐清量刑分類。
上訴法庭(刑事)Woo JA13/3/2003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SAR v Ng Wai Hing
  • 法院:上訴法庭 (Court of Appeal)
  • 法官:胡國興上訴法庭法官 (Hon Woo JA)

案情摘要

申請人被控於2002年4月19日闖入九龍窩打老道大都會酒店509號房意圖偷竊,並在逃走時襲擊事主方天正以抗拒逮捕。原審法官裁定申請人罪名成立,判處入屋犯法罪監禁3年,襲警罪監禁4個月,同期執行。申請人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核心法律爭議在於:一、原審法官對證人可信性的評估是否正確;二、酒店房間在量刑時應否被視為「住宅處所」(domestic premises) 而非「非住宅處所」(non-domestic premises)。

判決理由

法官認為原審法官已詳細分析證據,並合理地接納事主證供,拒絕申請人對定罪的上訴許可。關於判刑,法官同意原審法官將酒店房間視為住宅處所的觀點,認為酒店房間對旅客而言是「家外之家」(home away from home),具備住宅的保安與舒適感。但鑑於此點尚未經上訴法庭全體法官裁決,法官批准申請人就判刑提出上訴。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駁回申請人就定罪的上訴許可申請;批准申請人就判刑提出上訴許可,以便由上訴法庭處理酒店房間是否屬於住宅處所的量刑原則問題。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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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酒店房間在法律上算是住宅嗎?
A.

本案法官認為酒店房間對旅客而言是「家外之家」(home away from home),在量刑時應視為住宅處所,因為旅客在房內享有安全與舒適感。

Q.如果我不服定罪申請上訴,法庭會否增加刑期?
A.

法官警告申請人,若其堅持申請上訴,上訴法庭有權在認為上訴理據不足時,命令申請人「扣減刑期」(loss of time),即增加實際服刑時間。

Q.為什麼法官批准我就判刑上訴?
A.

雖然法官同意原審法官將酒店房間視為住宅處所的觀點,但由於此法律觀點尚未經上訴法庭全體法官正式裁決,法官批准上訴以釐清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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