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德案 CACC217/2014
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如何判刑?
維持原判
法庭認為判刑恰當,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法庭(刑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偉昌4/11/2014
報導引用:[2014] 5 HKLRD 640[2020] 1 HKLRD 553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SAR v MA KWONG TAK
-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Court of Appeal, CA)
- 法官:楊振權副庭長、彭偉昌法官
案情摘要
申請人馬光德於2013年9月5日駕駛中型貨車駛經西貢普通道行人過路處時,撞倒一名正緩慢橫過馬路的78歲傷殘長者,導致死者翌日死亡。申請人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後改認不小心駕駛罪,被判監禁3個月。申請人不服判刑,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核心法律爭議在於申請人駕駛行為的疏忽程度,以及在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中,判處即時監禁是否過重。
判決理由
法庭認為,申請人駕駛時未有留意路面情況,未能及早發現行動緩慢的死者,且在雨天駛經行人過路處時未有減速,屬極為嚴重的不小心駕駛 (careless driving)。法庭強調,雖然不小心駕駛罪行較輕,但若涉及人命傷亡,判處短暫監禁是合適的,以警惕駕駛者保持警覺並反映死者家人的委屈。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法庭駁回申請人的判刑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原審判決,即監禁3個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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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不小心駕駛導致有人死亡,會被判監禁嗎?
A.
會。法庭指出,在嚴重的不小心駕駛案件中,特別是涉及人命傷亡時,判處短暫監禁是合適的,以警惕駕駛者保持警覺。本案中,法庭維持了原審判處的3個月監禁。
Q.駕駛者在行人過路處撞到人,如何判斷疏忽程度?
A.
法庭會考慮駕駛者是否留意路面情況、能否及早發現行人、以及在雨天等環境下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減速措施。本案中,申請人未能及早發現緩慢的長者,被認定為極為嚴重的不小心駕駛。
Q.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死者家人的感受嗎?
A.
會。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意外對死者家人造成的委屈及困苦。本案法庭指出,判處監禁有助於平復死者家人的委屈,並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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