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拱康案 DCCC1180/2022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拱康

District Court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16/2/2024[2024] HKDC 271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SAR v Lee Kung Hong
  • 法院:區域法院 (District Court)
  • 法官:香淑嫻 (Acting District Judge Heung Shuk Han)

案情摘要

被告人被控於2022年4月25日在北角新都城大廈商場內入屋犯法。控方指被告人故意在營業時間後藏身商場,隨後從「馬拉松」店盜取一部防盜解碼器,並從「G2000」店盜取14件女裝衣物。被告人被發現時正身處G2000的試身室內,身邊擺放著上述盜竊物品。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核心 legal issue 在於:(1) 被告人是否為「侵入者」(trespasser),即其是否故意逗留在商場以圖偷竊,而非如其辯稱般意外被困;(2) 被告人在拿取解碼器及衣物時,是否具有不誠實意圖及永久剝奪他人財產的意圖 (intention to permanently deprive)。

判決理由

法官採取事實推論,認為被告人案發前曾詢問關門時間且被拒試穿女裝,顯示其有預謀。被告人藏身於保安員唯一未巡查的廁所且對拍門不回應,唯一合理推論是故意藏身。此外,被告人盜取解碼器並帶入試身室,明顯是為了拆除防盜扣以便帶走衣物,構成盜竊意圖。法官裁定其行為符合 burden of proof 的毫無合理疑點標準。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被告人罪名成立 (Convi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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