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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於2006年6月使用偽造的萬事達卡在服飾店購買貨品,價值4,144港元,另涉及其他虛假交易。被告人獲准保釋,但於2007年4月審訊前潛逃至中國內地。其後被告人在內地因販毒被捕並服刑,直至2018年2月出獄後回港自首,隨即被捕並認罪。
被告是一名裝修工人,為夏先生的髮廊進行裝修,費用由周先生資助。工程完工並交場後,周先生仍欠被告約 25,000 至 30,000 元尾數。被告於 2017 年 9 月 15 日及 16 日兩次擅自進入該店舖,剪斷掛鎖並拆除部分裝修物件(如熱水爐、銅喉)及損壞店內家具(如梳妝檯玻璃、焗油機),聲稱是要將舖頭「還原」以追討欠款。
被告前往匯豐銀行總行,向職員出示多份偽造的銀行文件(聲稱擁有4,690億美元資產),要求更新文件並轉帳及提取1,000萬人民幣現金。警方隨後拘捕被告,並在其行李箱中發現大量虛假文書及10張偽造美鈔。被告聲稱自己被一個名為「民族資產解凍」的組織選中,負責處理唐宋元明清朝代遺留的財產。
被告人梁衞剛駕駛一輛公共巴士於2016年9月29日早晨由尖沙咀總站開出。在行駛過程中,被告人身體不適,先後兩次嘔吐並發出嗝氣聲。隨後巴士失控剷上行人路,撞擊一名26歲女行人導致其死亡。事後被告人聲稱自己因胃痛突然昏厥而失去意識。
被告 Cheung Tsz-hong 在2016年12月利用社交媒體 Facebook 誘騙兩名女性 X 及 Y 前往其位於龍門綠洲的住所。被告對 X 進行猥褻侵犯及強姦;對 Y 則採取更極端手段,包括使用塑料紮帶勒頸、用刀威脅、將其非法禁錮四日,期間強姦 Y 三次,並用加熱的刀片燒灼 Y 的大腿。此外,被告亦被控吸服危險藥物(冰毒)。
被告 Cheung Tsz-hong 在2016年12月利用社交媒體 Facebook 誘騙兩名女性 X 及 Y 前往其位於龍門綠洲的住所。被告對 X 進行猥褻侵犯及強姦;對 Y 則採取更極端手段,包括使用塑料紮帶勒頸、用刀威脅、將其非法禁錮四日,期間強姦 Y 三次,並用加熱的刀片燒灼 Y 的大腿。此外,被告亦被控吸服危險藥物(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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