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才奎所託管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股份相關員工 AND OTHERS v. 張才奎 AND ANOTHER
本案涉及五宗訴訟,原告為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CSI)的員工,他們聲稱對第一被告張才奎所持有的CSI股份擁有實益權益。原告申請委任接管人 (receivers) 管理這些股份。第一被告張才奎被指控作為受託人 (trustee) 存在利益衝突,並採取行動損害受益人 (beneficiaries) 的利益,包括試圖以低價回購員工股份、批准對CSI不利的股份配售、以及向其本人及兒子授予大額購股權。此外,有證據顯示,有組織的活動對原告施壓,要求他們撤回訴訟,甚至威脅他們出售其信託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