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世男
被告人在 Facebook 聲稱出售 PlayStation 3 遊戲機控制器,兩名買家分別把港幣270元及7,250元存入他指定的銀行戶口。被告人收款後沒有交付控制器,買家亦無法再聯絡他,遂報警。被告人承認兩項欺詐罪,並稱自己實際上沒有控制器可供出售,犯案原因是一時手緊。控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指網上投標詐騙猖獗;辯方沒有異議。被告患有抑鬱症及思覺失調,曾有涉及不誠實罪行的定罪紀錄。
瀏覽香港法律案例(共 20+ 個結果)
被告人在 Facebook 聲稱出售 PlayStation 3 遊戲機控制器,兩名買家分別把港幣270元及7,250元存入他指定的銀行戶口。被告人收款後沒有交付控制器,買家亦無法再聯絡他,遂報警。被告人承認兩項欺詐罪,並稱自己實際上沒有控制器可供出售,犯案原因是一時手緊。控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指網上投標詐騙猖獗;辯方沒有異議。被告患有抑鬱症及思覺失調,曾有涉及不誠實罪行的定罪紀錄。
被告人馮杰為內地居民,沒有香港刑事紀錄。2016年6月8日,他在一架由多哈飛往香港的客機上,趁女乘客熟睡時,取走放在頭頂儲物櫃內的背囊,返回座位並試圖打開。受害人的朋友發現後叫醒她,受害人其後確認背囊內的銀包、相機、護照及外幣等物品均沒有損失。飛機抵港後警方拘捕被告人。被告人承認一項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
被告梁兆康承認三項盜竊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違反《盜竊罪條例》(Theft Ordinance) 第9條及第17(1)條。被告於2016年4月、5月及7月,先後在西灣河港島東體育館男更衣室內,從儲物櫃偷取手機、銀包、現金、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等物品。5月案件中,他更使用偷來的滙豐信用卡在豐澤購買手機,並將手機轉售。被告有多項刑事定罪紀錄,案發前失業並成為露宿者,辯方以認罪、主動披露及涉款不高求情。
被告承認一項爆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Theft Ordinance) 第210章第11(1)(b)及(4)條。2015年9月10日,住戶離開旺角亞皆老街一個住宅單位後,被告利用大廈外牆棚架接近單位,撬開廁所窗戶及損壞窗花進入,翻箱倒篋後偷走總值93,974元的財物。警方在電視櫃抽屜表面發現被告右拇指指紋。被告有30項前科,包括9項爆竊及12項與不誠實有關的罪行。
兩名被告均為二十歲以下人士,承認涉及一所中學的盜竊及爆竊罪。2016年5月7日,二人未經許可進入觀塘 C.C.C. Mong Man Wai College,經窗戶進入207室,從學生未上鎖的儲物櫃取走書籍。D1其後被校工截獲,黑袋內有12本書;D2則在住所被捕,搜出三本失竊書籍。閉路電視、手機通訊、書籍上的姓名及兩人的警誡供詞均支持案情。兩人均無案底,承認控罪並表示悔意。
被告人劉信謀承認使用他人身分證罪,並經審訊後被裁定入屋犯法罪成立。2016年1月,他進入大角咀一個空置住宅單位,以在單位附近拾獲的螺絲批撬取一卷電線,離開時被警員截停。2016年3月,他因知悉自己被通緝,向女警出示拾獲的他人身分證以隱瞞身分。被告人48歲,無業,曾有涉及不誠實罪行的刑事紀錄。
語義關鍵字搜尋 — 自動匹配意思相近的案例,例如搜「偷嘢」亦會找到「盜竊」相關判決。如需帶意圖地搜尋,請使用 AI 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