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程序指標案例

精選 702 宗 民事程序 範疇的香港指標案例。

按引用次數、法院級別與案例權威性排序,並非完整案例目錄。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05/2007Saunders J8/4/2009
Administrative Law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多宗司法覆核 (judicial review) 申請,申請人質疑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處理酷刑聲請 (CAT claim) 的系統。原審判決已於2008年12月5日頒布,裁定申請人勝訴。由於各方未能就判決後的聲明達成協議,故再次開庭。此外,申請人亦尋求更改原先的訟費臨時命令 (costs order nisi),並申請一份補充判決 (supplementary judgment),以處理原先司法覆核申請中關於「沒有指引或規定及時處理酷刑聲請」的程序不公問題(即延誤問題)。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25/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06/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51/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07/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05/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FB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AND ANOTHER

HCAL126/2007Saunders J4/12/2008
Administrative LawHuman RightsImmigration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六名申請人對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保安局局長(「局長」)處理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公約」)提出的酷刑聲請的程序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聲稱,入境處及局長所採用的酷刑聲請審查程序,未能達到終審法院在 Secretary for Security v Prabakar 一案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這些程序包括拒絕律師在場、不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審批官員與面談官員不同、官員培訓不足、以及上訴階段不設口頭聆訊和不提供拒絕理由。四名申請人的聲請尚未有最終決定,而其中兩名申請人FB和NS的聲請已被拒絕並上訴失敗。

AGEA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TD v. LAM HAU WAH INNEO

CACV65/2014Lam VP, Kwan and Barma JJA8/1/2015
Civil LawContractCivil ProcedureAppeal

原告保險公司AGEA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imited(前稱FORTIS Insurance Company (Asia) Limited)向前區域總監兼代理經理被告Lam Hau Wah Inneo追討預支款項。被告於1994年加入原告,並於2009年終止委任。原告聲稱被告拖欠約3,139萬港元預支款項。被告抗辯指這些款項並非真正貸款,而是根據1994年與原告當時的首席執行官楊先生達成的口頭協議,作為「補足款項」(Top Up Payments) 及「買斷權益」(Buy Out Entitlement) 的一部分,不需償還。被告亦提出反申索,要求約2,630萬港元作為其代理團隊的買斷權益。原審法庭裁定原告勝訴,駁回被告的反申索,被告不服上訴。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4/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5/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2496/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42/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82/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6/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39/2024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45/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613/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11/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79/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對 甄國業

DCCJ5507/202316/12/2024[2024] HKDC 2110
Civil LawLand and PropertyJudicial ReviewCivil Procedure

本案涉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原告人)就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向多名租戶(被告人)提出的收樓訴訟。大坑西邨於1965年落成,原告人以業主身份將單位出租予受光民村清拆影響的居民及低收入人士。2014年,原告人建議清拆大坑西邨以興建資助房屋,並於2021年與市區重建局簽訂合作備忘錄。原告人就租戶的搬遷及重置事宜作出決定,包括提供一筆過租金資助及終止租約驅逐租客。部分被告人已就原告人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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