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 LING LING v. SKY FIELD DEVELOPMENT LTD
原告Hui Ling Ling是黃埔花園一個住宅單位的註冊業主,被告Sky Field Development Limited是其樓上單位的業主。原告於1995年9月首次發現其單位有漏水問題,並向管理公司投訴。儘管被告單位在多個時期空置,且曾暫停供水,漏水問題仍持續。食物環境衛生署(FEHD)和水務署(Water Authority)的調查均未發現被告單位有明顯漏水。原告於2004年2月對被告提起訴訟,聲稱漏水源於被告單位,並尋求損害賠償。案件的核心爭議在於漏水來源的專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