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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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偉業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嘉欣
被告人陳嘉欣承認於2020年9月2日在香港偷竊黃嘉倫的私家車,並在沒有第三者保險的情況下使用該車。警方發現她坐在司機位,車輛引擎已啟動,匙膽被撬開,車上掛有從其他車輛盜取的車牌,並貼有另一輛失車的行車證。車主失車後發現車窗、車內物品及匙膽受損或失竊。被告人否認偽造文件罪,該控罪獲准存檔。她有多項包括不誠實、駕駛及毒品罪行的前科,並在一項緩刑令期間犯案。
HKSAR v. TSE CHUN WAH AND ANOTHER
HKSAR v. SOHAIL AHMED
HKSAR v. YUNG MAN HO
HKSAR v LEE KIN YIP
被告承認兩項控罪:盜竊車輛,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2018年3月,車主Wong將一輛Lexus借給Chan;其後有人以取回泊車票為由向保安員取得車匙,車輛被駛走。被告承認他計劃取走車輛,並指示Lau欺騙保安員。警方其後在車內發現一把36厘米長的匕首、替換車牌及被告的指紋。被告有多次刑事定罪紀錄,並在本案判刑時正服刑。
HKSAR v. LAI TSZ WAI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鄭志偉
被告人承認三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故意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三項入屋犯法罪分別涉及一宗住宅爆竊及兩宗工業單位爆竊,發生於約一個月內;被盜物品包括電視、電腦、電鑽及影音設備,大部分其後由警方在被告人住所尋回。警方持搜查令到其住所時,被告人拒絕開門,並在警員嘗試撬閘時阻撓,警方約兩小時後才成功進入。被告人在審訊日期前約兩個月通知法庭將認罪,並向其中一名受害人支付1,600元賠償。
HKSAR v. D SOUZA MARK PHILLIP GARCIA
HKSAR v. WONG BUI YI, BELLA also known as WONG FO YAN AND OTHERS
三名被告涉及一名16歲少女X的賣淫安排。D1承認介紹X成為兼職女友,並按X接客次數收取佣金;D2及D3則替X刊登照片、尋找客戶、安排交通、收取款項及控制工作流程。X在兩日內為八名客戶提供性服務。其後X因身體不適拒絕工作,D2、D3及一名不明人士透過WhatsApp威脅公開照片及影片,要求X支付三萬三千四百元或恢復工作。D1承認依靠X賣淫收入為生;D2、D3承認控制他人賣淫及勒索。
HKSAR v. MOK CHI WAI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俊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刑鈞
HKSAR v. CHENG CHUN SING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雲飛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浩賢及另一人
兩名被告人共同承認三項住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涉及香港仔華富邨及華貴邨四個單位。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兩人進入或企圖進入住宅單位,偷取現金、金飾、電器及其他財物,總值包括一宗超過港幣40萬元的損失。第一被告人涉及撬門、攜帶工具及留下指紋;第二被告人多次協助把風及處理贓物。兩人均有近期及同類刑事定罪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