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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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謝泔紹及另一人
HKSAR v. WU ZEHAO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家聰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朱永杰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朱永杰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鄭棨語
HKSAR v. TSANG WAI-SHEUNG, BONNIE
被告 TSANG Wai-sheung, Bonnie 與 CHU Ka-ming 一同協助他人運送毒品,並預期收取1,000港元報酬。警方在車內及被告身上搜出共含134.6克可卡因的物質;被告亦從黑色袋中取出兩包物質放在衣袋,誤以為是冰毒,但該物質實為不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物質。她承認一項販運可卡因罪及一項企圖販運冰毒罪,並在最早機會認罪。她曾有多項毒品相關定罪,並提出家庭及健康狀況作求情因素。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麥榮東
HKSAR v. BOLANOS BRUDENCIO JAO
被告為菲律賓籍人士,於2018年4月2日入境香港。2018年4月9日,他與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前往滙豐銀行中環總行,向職員出示一張名為「slip key Deposit Box Cash Dollar Deposit」的文件,聲稱涉及約9,430億美元的存款,並要求會見銀行高級主管。銀行職員懷疑文件虛假,警方其後到場拘捕被告。銀行確認被告沒有相關戶口,文件亦非由滙豐發出。被告沒有在庭上作供,辯方則依賴精神科專家證據,主張被告因妄想障礙而相信文件真實。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鄭棨語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C.C.L.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C.K.M.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麥龍兒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盧綺麗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鄧德昌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景樺及另五人
本案涉及多名被告涉嫌以銀行戶口接收及提取由追債活動所得的款項,以及以恐嚇方式追討債項。D4韓可欣被控三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涉及70,000元、85,000元及45,000元;D5梁惠琳被控一項同類罪行,涉及兩筆共220,000元;D6文學輝被控串謀勒索,涉及以兇惡電話要求受害人交出110,000元。D4及D6不作供,D5作供,三人均否認知道款項屬黑錢或知悉勒索計劃。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徐景樺及另五人
本案涉及多名被告涉嫌以銀行戶口接收及提取由追債活動所得的款項,以及以恐嚇方式追討債項。D4韓可欣被控三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涉及70,000元、85,000元及45,000元;D5梁惠琳被控一項同類罪行,涉及兩筆共220,000元;D6文學輝被控串謀勒索,涉及以兇惡電話要求受害人交出110,000元。D4及D6不作供,D5作供,三人均否認知道款項屬黑錢或知悉勒索計劃。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郭天麟 及另一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賴董仁及另一人
2018年5月23日清晨,警方在萬宜水庫東壩一帶監察到兩批人士沿麥理浩徑前往涼亭,並分別等候的士。第一輛市區的士接載五名越南籍未獲授權進境者離開;第二被告人賴董仁其後與第三被告人登上另一輛的士。第四被告人 DO VAN VUONG(杜文皇)曾乘市區的士到場,與第一被告人及其他人接觸。警方認為各被告人分工協助這些人士在香港境內移動。兩人否認控罪,並爭議警誡供詞是否自願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