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志堅 STEPHEN 及另一人
第一被告人王志堅 Stephen 是中原電器行有限公司物流部經理,第二被告人朱耀華是主管,二人共同面對六項串謀詐騙罪,並由第一被告人另行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2005年至2009年間,二人製備看似由五間運輸商發出的虛假發票及支出單,向中原申索高於實際運輸成本的款項,中原合共支付逾1,300萬元。其後二人透過華達運輸有限公司繼續以虛假發票索款,取得889,648元。控方估計二人合共騙取4,576,954元。兩人均承認六項串謀詐騙罪,第一被告人的第七項控罪則保留在檔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