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才奎所託管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股份 AND ANOTHER v. 張才奎 AND ANOTHER
本案涉及6宗已合併的訴訟,由2,631名中國內地原告提出,他們聲稱實益擁有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CSI)的456,325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本約45.63%,目前由第一被告張才奎以受託人身份代為持有。原告聲稱第一被告違反信託,未經他們同意將實益擁有的CSI股份轉入兩個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酌情信託,導致他們喪失股份的實益權益。原告因此向第一被告索回並轉讓其CSI股份。第一被告則否認存在原告所稱的「香港信託」,並主張原告與被告之間僅為合同關係,且原告已同意設立BVI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