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出現文字錯誤如何處理?

Wang Din Shin 訴 Nina Kung HCAP8/1999

其他
法庭發出更正啟事,修正判決書中的文字及排版錯誤。
高等法院(遺囑認證)Yam20/8/2003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Wang Din Shin v Nina Kung
  • 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CFI)
  • 法官:任懿君法官 (Hon. Mr. Justice Yam)

案情摘要

本案為關於已故王德輝先生遺產的遺囑認證訴訟 (probate action)。本文件為一份更正啟事 (corrigendum),針對法庭於2002年11月21日及2003年1月30日頒布的判決書中,多處文字、標點符號、日期及人名拼寫錯誤進行修正,以確保判決內容準確無誤。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核心法律爭議在於遺囑認證訴訟中判決書的文字準確性。法庭需處理判決書內多項筆誤 (clerical errors) 及排版錯誤,以維護司法文書的嚴謹性。

判決理由

法庭根據司法程序,行使更正權力,對已頒布的判決書進行勘誤。法官認為,對於判決書中出現的拼寫、語法、日期及人名錯誤,必須予以修正,以確保判決書內容與法庭原意一致,並避免對當事人造成誤導。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法庭頒令對上述判決書中列出的多項錯誤進行修正,並由法官書記於2003年8月20日正式發出更正啟事。


免責聲明

本摘要由人工智能自動生成,內容可能存在錯誤或遺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需法律建議,請諮詢合資格律師。

常見問題

Q.判決書寫錯了名字或日期,法庭會如何處理?
A.

若判決書出現筆誤,法庭通常會發出更正啟事 (corrigendum),由法官或其書記正式列出錯誤之處及修正後的正確內容,以確保司法紀錄準確。

Q.更正判決書的錯誤是否需要重新審訊?
A.

不需要。更正筆誤屬於法庭的行政及程序權力,旨在修正文字或排版錯誤,並不涉及重新審理案件的實質爭議。

Q.誰有權力發出判決書的更正啟事?
A.

更正啟事通常由審理該案的法官授權,並由法庭書記 (clerk) 正式簽發,以修正判決書中已確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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