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案件訟費如何裁決?

LN 訴 SCCM CACV77/2013

申請獲批
法庭就兩宗上訴案件頒令不作訟費命令。
上訴法庭(民事)Cheung, Kwan and Lam JJA17/6/2013
合併案件:CACV77/2013CACV62/2013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LN v SCCM
  •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Court of Appeal, CA)
  • 法官:張澤祐上訴庭法官 (Cheung JA)、關淑馨上訴庭法官 (Kwan JA)、林雲浩上訴庭法官 (Lam JA)

案情摘要

本案涉及兩宗關於家庭法律程序(FCMP 210/2012)的上訴案件(CACV 62/2013 及 CACV 77/2013)。申請人(LN)與答辯人(SCCM)就相關法律程序產生爭議。上訴法庭此前於2013年5月7日曾就暫緩執行令(interim stay)作出裁決。本判決主要處理上述兩宗上訴案件的訟費(costs)問題。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的核心法律爭議在於如何就兩宗上訴案件(CACV 62/2013 及 CACV 77/2013)的訟費作出公平的裁決,特別是考慮到其中一宗上訴因暫緩執行令而未有繼續進行的情況下,應否作出訟費命令。

判決理由

上訴法庭在行使酌情權(discretion)處理訟費時,考慮到案件的具體情況及過往的程序紀錄。法庭決定在 CACV 62/2013 中不作任何訟費命令(no order as to costs)。針對 CACV 77/2013,鑑於丈夫因暫緩執行令而未有繼續上訴,法庭同樣決定不作任何訟費命令,並明確指出先前由 Fok 及 Barma 上訴庭法官於2013年5月7日作出的訟費命令維持不變。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裁決與命令

法庭裁定:

  1. CACV 62/2013 的上訴及原審訟費不作任何命令。
  2. CACV 77/2013 的上訴及原審訟費不作任何命令。
  3. 2013年5月7日作出的訟費命令維持不變。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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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上訴案件如果沒有繼續進行,法庭會如何處理訟費?
A.

法庭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行使酌情權。在本案中,由於丈夫因暫緩執行令而未有繼續上訴,法庭最終裁定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Q.法庭頒布「不作任何訟費命令」是什麼意思?
A.

這意味著法庭決定各方須各自承擔自己的法律費用,沒有一方需要支付對方的訟費。本案中,法庭對兩宗上訴案件均作出了此項裁決。

Q.先前已作出的訟費命令會因為新的判決而改變嗎?
A.

一般而言,除非法庭明確撤銷或修改,否則先前作出的命令仍然有效。在本案中,法庭明確指出2013年5月7日作出的訟費命令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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